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5-06146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5日及2015年10月24日在《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
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15-06141)、《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45),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1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
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永峰先生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23日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为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本公
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 人,代表股份 259,216,41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72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股份 253,581,87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34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634,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1.3384%。
(二)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1 人,代表股份 253,061,856 股,占公
2
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805%。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247,427,323 股,占
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77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5,634,53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7%。
(三)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6,154,556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5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6,154,556 股,占公
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5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9,216,412 258,460,012 99.71% 756,400 0.29% 0 0
东
其中:A 股
253,061,856 252,305,456 99.70% 756,400 0.30% 0 0
股东
3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 0 0.0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8,608,053 37,851,653 98.04% 756,400 1.96%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2,453,497 31,697,097 97.67% 756,400 2.33%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 0 0.00% 0 0
股东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比例(%)
(股) (%) (股) 比例 (股)
(%)
与会全体股
259,216,412 259,216,012 99.9998% 0 0.00% 400 0.0002%
东
其中:A 股
253,061,856 253,061,456 99.9998% 0 0.00% 400 0.000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 5%以
38,608,053 38,607,653 99.9990% 0 0.00% 400 0.001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2,453,497 32,453,097 99.9988% 0 0.00% 400 0.001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4
股东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9,216,412 259,216,012 99.9998% 0 0.00% 400 0.0002%
东
其中:A 股
253,061,856 253,061,456 99.9998% 0 0.00% 400 0.000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 5%以
38,608,053 38,607,653 99.9990% 0 0.00% 400 0.001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2,453,497 32,453,097 99.9988% 0 0.00% 400 0.001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股东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 (股) (股)
(%)
5
与会全体股
259,216,412 259,216,012 99.9998% 0 0.00% 400 0.0002%
东
其中:A 股
253,061,856 253,061,456 99.9998% 0 0.00% 400 0.000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 5%以
38,608,053 38,607,653 99.9990% 0 0.00% 400 0.001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2,453,497 32,453,097 99.9988% 0 0.00% 400 0.0012%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0000% 0 0.00% 0 0.0000%
股东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如下:
1、选举陈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62,821,633 262,821,633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6,667,077 256,667,07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6
股东
持股 5%以
42,213,274 42,213,274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6,058,718 36,058,718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陈略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胡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7
胡永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李尔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李尔龙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梁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8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梁荣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王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9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王镭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白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白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唐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60,552,433 260,552,433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4,397,877 254,397,87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9,944,074 39,944,074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3,789,518 33,789,518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唐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张宇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11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张宇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江崇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12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江崇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新一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如下:
1、选举董炳根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9,796,032 259,796,0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3,641,476 253,641,4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9,187,673 39,187,6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3,033,117 33,033,1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董炳根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黄胜得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13
反对
代表股份 同意比 反对 弃权
同意(股) 比例 弃权比例(%)
(股) 例(%) (股) (股)
(%)
与会全体股
258,283,232 258,283,232 100% 0 0 0 0
东
其中:A 股
252,128,676 252,128,676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持股 5%以
37,674,873 37,674,873 100% 0 0 0 0
下股东
其中:A 股
31,520,317 31,520,317 100% 0 0 0 0
股东
B股
6,154,556 6,154,556 100% 0 0 0 0
股东
黄胜得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另外,吴晓明先生为公司本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推举监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议案 4《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10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
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昱颉律师、李国周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14
员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