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5-119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 年
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经事后核查,原披露的公告中存在以下错误需更正:
更正事项一:
原《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第 1 页)“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
东变化”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中“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本报
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年初至
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减”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118.96% 0.45 66.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118.96% 0.45 66.85%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后为: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9 125.71% 0.189 76.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9 125.71% 0.189 76.64%
对《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上述内容做相同更正。
更正事项二:
原《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第 25 页)“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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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之“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表中“八、每股收益”的“(一)本期基本
每股收益”、“(一)上年基本每股收益”、“(二)本期稀释每股收益”、“(二)
上年稀释每股收益”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09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后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79 0.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79 0.035
更正事项三:
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第 29 页)“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
财务报表”之“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表中“八、每股收益”的“(一)本
期基本每股收益”、“(一)上年基本每股收益”、“(二)本期稀释每股收益”、“(二)
上年稀释每股收益”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 0.2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 0.27
现对此部分内容更正后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9 0.10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9 0.107
经事后审查,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计算填列
每股收益。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不会对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业绩造成影响。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
及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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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切实措施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
似问题出现。
更正后的《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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