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5-075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 时,在公司第七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
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