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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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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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834,646,273.97 3,450,083,391.36 69.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59,919,443.58 1,884,231,720.84 9.3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8,489,980.42 -30.17% 1,335,314,084.74 -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247,486.45 69.67% 199,266,638.16 5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0,228,654.79 73.49% 199,834,362.43 59.5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7,613,520.64 41.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08 69.68% 0.3164 57.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6 66.31% 0.3125 55.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3% 1.19% 10.16% 3.2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1,690.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472,234.3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27,231.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42,538.6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8,498.27
合计 -567,724.2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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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76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介良 境内自然人 51.79% 342,910,762 342,910,762 质押 108,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6% 23,580,925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 9,844,660 9,844,66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3% 6,802,500 0
钱凯明 境内自然人 0.90% 5,955,000 5,955,0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4,004,400 0
专用账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3,847,374 0
梁炳容 境内自然人 0.41% 2,730,002 0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2,691,005 0
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
日进斗金 14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6% 2,373,500 0
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580,925 人民币普通股 23,580,92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802,5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2,5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4,004,4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4,4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47,374 人民币普通股 3,847,374
梁炳容 2,730,002 人民币普通股 2,730,002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691,005 人民币普通股 2,691,005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 14 号证
2,373,500 人民币普通股 2,373,50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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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消费增值混合型
2,099,848 人民币普通股 2,099,848
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03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030,200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沈介良 100%控股的公司,是沈介良的一致行动人。钱凯明先生为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董事。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0 股,通过中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9,844,660
明(如有)
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9,844,6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鲍旭义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万股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份尚未购回,其
约定购回交易所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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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 88,422.86 万元,较期初增加 79.45%,主要是本期借款增加及票据保证金增加导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63,307.51 万元,较期初增加 40.58%,主要是本期期末电力板块应收再生能源补贴款增加及面料板
块收入增长导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4,029.53 万元,较期初增加 43.64%,主要原因是阳光能源预付的材料款增加导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6,061.05 万元,较期初增加 184.45%,主要原因是支付的电站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 37,121.77 万元,比年初增加比例为 42.48%,主要原因系电站组件材料购入及面料销售增长引起的期末
存货囤货增长导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 28,308.64 万元,较期初增加 108.0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电站增加合并范围留抵增值税所导致;
(7)固定资产期末 282,936.65 万元,较期初增加 104.9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电站增加的固定资产以及上期在建工程完
工转固所导致;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3,299.38 万元,较期初减少 49.78%,主要原因为工程完工转固导致;
(9)工程物资期末余额 0 万元,较期初减少 100.00%,主要原因为电站工程物资本期在建完成转固导致;
(10)商誉期末 20,282.18 万元,较期初增加 165.66%,主要原因为公司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电站公司 100%股权,收购成本大
于可辨认公允价值差额增加所导致;
(1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 4,906.17 万元,较期初增加 214.63%,主要原因为电站土地租赁费以及银行贷款中间费增加所导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 3,874.17 万元,较期初增加 52.26%,主要原因为公司股权激励费用计提递延以及坏账计提递延
增加导致;
(13)短期借款期末 70,000.00 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 148.23%。主要原因为投资电站进行的贷款导致;
(14)应付票据期末 64,777.65 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 61.67%,主要原因为采购增加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导致;
(15)应付账款期末 75,716.54 万元,较期初增加比例为 100.50%,主要原因为收购忻州太科产生的应付电站工程款增加导
致;
(16)预收账款期末 4,972.86 万元,较期初减少比例为 44.75%,主要原因为孙公司预收的电站工程总包方的组件款本期结
算导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 21,722.63 万元,比期初增加 405.18%,主要原因为本期长期借款以及售后租回支付的
未确认融资费增加导致的一年内到期款项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 13,858.84 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对与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确认的库
存股所致;
(19)长期借款期末 94,975.00 万元,较年初增加比例为 312.93%,主要原因为投资电站借款增加所致;
(20)长期应付款期末 20,665.11 万元,主要原因为融资租赁应付款增加所致;
(21)递延收益期末 1,163.97 万元,较年初增加 512.88%,主要原因为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形成的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22)股本期末 66,217.5 万元,较年初增加 164.87%,主要为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导致股本增加;
(23)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为 15,893.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1.67%,主要原因为本期股权激励计提的费用增加所致;
(2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5,283.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44.19%,主要是本期贷款增加导致;
(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 19,926.66 万元,较上期增幅 58.52%,主要原因为本期电站并网发电增加,电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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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产生的净利润增加导致;
(2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 1,523.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92%,主要为政府补贴和往来款减少导致;
(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 11,07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9.62%,主要为生产经营承兑保证金增加和
费用增加导致;
(2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 118 万元,为投资性保证金退回导致;
(29)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3977.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89.49%,主要为本期支付电
站总包款导致;
(30)投资支付的现金发生额 3,758.46 万元,为旷达电力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款项导致;
(3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8,843.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43.53%,主要为本期收购非同一控
制下子公司股权导致;
(32)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07.54 万元,主要为本期公司股权激励收到的现金及合资公司少数股东投入的资金导致;
(3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5,788.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37.80%,主要为本期增加贷款导致;
(3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4.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65.14%,主要为本期融资性票据贴现导致;
(3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613.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90%,主要为本期比去年同期贷款到期减少导致;
(3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795.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7.66%,主要为本期贷款增加利息费用增加
导致;
(3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42.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069.49%,主要为本期增加融资租赁费用支付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确定了发行底价为
14.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实际控制的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决
定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且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额不低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5%(含15%)。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尚未最后确认,因此本
事项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电力子公司
收购光伏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挂牌价
格1.32亿元收购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5年9月25日,上海产权联合交易所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旷达电力与航天机电通过上海产权联合
交易所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通过挂牌协议转让,以挂牌价格13,200.00万元成交本次交易。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
2015 年 06 月 11 日 编号:2015-053)、
相关议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电站项目公司股权
2015 年 09 月 12 日
公司收购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86)
司持有的忻州太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
2015 年 09 月 26 日
100%股权 (公告编号:201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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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不适用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我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10 年 03
沈介良 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我 长期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月 08 日
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密。
沈介良及其一
致行动人旷达 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2013 年 07
12 个月 履行完毕
控股集团有限 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18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公司
所作承诺 沈介良及其一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
致行动人旷达 持有公司股份自愿继续锁定,承诺自 2015 年 7 2015 年 07
6 个月 正在履行
控股集团有限 月 20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减持本人 月 06 日
公司 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45.00% 至 75.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4,435.05 至 29,490.58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851.76
公司面料板块业务的稳定增长,电力板块自建并网电站的规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增长及并购电站项目公司形成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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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介良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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