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1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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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公告编号:2015-11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等形式发出

会议的通知,于 10 月 29 日在武汉市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708 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宏庄先生主持,经由各监事认真审议,并经

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具备进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事项的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

可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

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

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

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 20,000 万股。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此基础上,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所有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

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

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4,8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518,489.00 289,000.00

2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70,021.30 60,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45,800.00 145,800.00

合计 734,310.30 494,800.00

公司将根据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

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同意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

司发展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凯迪生

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分析讨论,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

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出具《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了修

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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