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15—93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二次监事局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金路大厦 11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三季
度报告》。
监事局认为:公司 2015 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三季度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