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ST 金路 公告编号:临 2015-92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三次董事局
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
到7名,监事局主席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
职权的独立董事伍小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
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且服务质量较好,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事项的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金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德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提高本区域物业管理工作效率,公
司拟出资设立四川金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
的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 6200 万元 ,公司以实物及现
金方式独自出资 6200 万元(其中以实物出资 6000 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