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交公司
第五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张道庆先生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张道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
议,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张道庆先生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同时,我们认为臧冬斌先生作为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由于公司独立
董事包括张道庆先生在内为三人,张道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
要求,张道庆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有
关规定。
我们同意臧冬斌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
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此页无正文,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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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张道庆 汪学德 杜海波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