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XINPENG INDUSTRY CO., LTD
(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 1698 号)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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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赵海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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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28,518,784.97 3,873,827,166.07 -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31,851,606.33 2,202,225,690.39 1.3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20,554,992.92 -7.44% 3,023,571,732.64 11.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938,610.91 32.76% 72,119,426.60 2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954,866.11 33.02% 66,254,278.98 20.5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680,328.59 -9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3.33% 0.16 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33.33% 0.16 23.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0.19% 3.23% 0.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0,920.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90,952.4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4,795.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66,939.1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514,581.69
合计 5,865,147.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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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1,69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宋琳 境内自然人 36.22% 163,000,000 122,250,000
姜素青 境内自然人 1.26% 5,660,000
范焕棉 境内自然人 0.99% 4,438,700
董华芳 境内自然人 0.54% 2,440,900
滕林栋 境内自然人 0.53% 2,398,6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国有法人 0.44% 1,963,800
责任公司
鞍山市变流设备有
境内自然人 0.37% 1,673,400
限公司
江维立 境内自然人 0.31% 1,400,000
叶高荣 境内自然人 0.28% 1,275,000
孙凤娟 境内自然人 0.28% 1,245,4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宋琳 40,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750,000
姜素青 5,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60,000
范焕棉 4,438,700 人民币普通股 4,438,700
董华芳 2,440,900 人民币普通股 2,440,900
滕林栋 2,398,600 人民币普通股 2,398,6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6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63,800
鞍山市变流设备有限公司 1,67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3,400
江维立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叶高荣 1,2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5,000
孙凤娟 1,245,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5,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
明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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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前十大股东中孙凤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390,400 股,通过投资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855,00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245,4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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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货币资金 225,033,568.49 484,764,219.35 -53.58% 主要系归还借款及子公司销售结算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等所致。
应收票据 175,465,518.05 130,770,850.60 34.18% 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554,283,103.66 360,051,549.99 53.95% 主要系销售增长、账款结算延后所致。
预付款项 16,968,020.16 27,914,084.14 -39.21%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1,065,374.94 7,273,164.85 -85.35% 主要系收到出口退税款所致。
预收款项 528,376.08 1,097,360.11 -51.85% 主要系预收款项结转收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0,923,076.51 30,557,346.79 -31.53% 主要系期初计提薪酬发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964,000.02 83,119,684.02 -97.64% 主要系子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动负债
财务费用 -7,250,442.98 11,778,649.95 -161.56% 主要系本报告期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所
致。
营业外支出 305,079.18 1,495,308.15 -79.60%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680,328.59 409,091,660.46 -97.14% 主要系销售账款结算延后,当期应收票据、应
金流量净额 收账款增加等因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15,679,315.22 -315,832,764.83 63.37% 主要系减少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59,371,492.67 -43,505,489.19 -266.33% 主要系归还借款及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所致。
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3,639,828.44 100,483.99 3522.30% 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汇率贬值所致。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2015年7月30日,经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额度内择机决策并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2015年7月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即不超过人民币8.27元/股。有效
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时,由于证券市场大幅震荡,为及时应对市场变化,稳定股票价格,增强投
资者信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完成前述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后,授权在不超过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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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机决策并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安排,并自主选择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定价原则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等。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2、基金投资
2015年10月26日,经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与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及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
案》。公司与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合作设立上海金浦新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兴产业基金主要
从事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业务。基金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新兴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认缴不低于50%的基金份额。同时,公司拟与金浦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团队以及其他投资
者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新兴产业基金的管理人,负责新兴产业基金的投资、管
理和运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5%、不高于35%。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8 月 06 日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
告书》(公告编号:2015-04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回购股份 2015 年 09 月 02 日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48)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10 月 08 日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5-052)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参与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及投
基金投资 2015 年 10 月 08 日
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50)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2014 年 10
自终止公司 2014 年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海新朋实业股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已履行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事项并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份有限公司 月 16 日 2015 年 4 月 毕
资产重组事项。
15 日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现任董事、
公司现任、历任董 除前面承诺的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监事和高级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009 年 12 严格履行
事、监事和高级管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管理人员承
资时所作承诺 月 30 日 中
理人员。 的 25%,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诺:任职期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间及申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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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任六个月后
不得超过 50%。 的十二个
月。
本人目前及将来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所投资的除公
司以外的其他控股企业不开展与公司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等,不制定与公司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本人控制的
企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保障公司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
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公司独立经营、自主
决策的权利。同时,承诺本人将诚信和善意
公司实际控制人
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 2009 年 12 严格履行
和控股股东宋琳 长期
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月 30 日 中
先生、郭亚娟女士
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公司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
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在关联交易过程
中,本人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回避及信息披露
等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
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5 年 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宋 自 2015 年 7 月 14 日起 12 个月内,不通过 2015 年 07 14 日至 严格履行
所作承诺 琳先生 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 月 14 日 2016 年 7 月 中
13 日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35.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8,582.72 至 11,586.67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582.72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步发展,盈利能力逐渐增长。预计 2015 年度归属于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幅度为 0%至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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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琳
201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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