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穗恒运 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5—031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上
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
监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
审议通过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
季度报告》。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
下:
本公司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