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 告 编 号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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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
1.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参与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
金(该基金规模不超过 6.06 亿元,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持
股 16.5%,担任有限合伙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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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
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
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由于合作方之一广州国际生物岛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股东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49%股
权)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钟英华先生、蒋自云先生回避表决。本
议案由9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
议案》。 同意:
1.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2.2 亿元全资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
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不超
过 2.2 亿元,分期注入,首期 2,200 万元,在该公司注册登记时注
入,剩余部分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注入),公司持
股 100%。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全资
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
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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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项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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