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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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 告 编 号 : 2015 —

0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

1.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参与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

金(该基金规模不超过 6.06 亿元,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持

股 16.5%,担任有限合伙人之一。

-1-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

广州中以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

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由于合作方之一广州国际生物岛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股东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49%股

权)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钟英华先生、蒋自云先生回避表决。本

议案由9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

议案》。 同意:

1.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2.2 亿元全资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

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不超

过 2.2 亿元,分期注入,首期 2,200 万元,在该公司注册登记时注

入,剩余部分授权本公司经营班子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注入),公司持

股 100%。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全资

设立广州恒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

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以上三项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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