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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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5 号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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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轶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连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丽君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374,867,224.20 8,561,668,868.33 -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54,552,375.92 2,851,855,526.38 -3.4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35,725,552.16 164.82% 1,220,358,064.52 14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754,658.96 -196.62% -35,371,616.46 -17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2,682,105.15 -271.65% -41,471,636.28 -235.1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730,328,728.29 1,280.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 -170.00% -0.046 -15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 -170.00% -0.046 -15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 -2.90% -1.26% -3.6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2,636.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25,605.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794,791.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548.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0,395.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107.15

合计 6,100,019.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51,098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41% 134,757,000 101,067,750 质押 41,039,000

王鹤鸣 境内自然人 9.57% 74,080,152 0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6% 32,967,033 32,967,033

公司

长安基金-光大银行-

长安广宇集团定增分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22,064,175 22,064,175

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东源添东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4% 21,978,021 21,978,021

(有限合伙)

国联安基金-工商银行

-国联安-诚品-定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8% 21,535,032 21,535,032

增发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上银基金-上海银行-

上银基金财富 8 号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 20,263,000 20,263,000

管理计划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

行-兴全定增 86 号分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6% 19,779,560 19,779,560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

国贸东方定增组合 2 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7% 16,043,299 16,043,299

资产管理计划

王孝勤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 7,901,3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王鹤鸣 74,080,152 人民币普通股 74,080,152

杭州平海投资

33,689,250 人民币普通股 33,689,250

有限公司

王孝勤 7,9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7,901,300

单康康 5,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100,000

陈秋琴 4,286,058 人民币普通股 4,286,058

王文隽 2,16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1,200

李宁 2,06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66,000

王毓霞 2,003,3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3,300

朱普遍 1,754,5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4,500

赵志云 1,70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8,8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澜华投资

上述股东关联

管理有限公司和王鹤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轶磊的一致行动人。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关系或一致行

名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王鹤鸣和流通股股东单康康存在关联关系。

动的说明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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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杭州德康医学影像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断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上海世正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杭

州德康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尚须经工商部门名称核准后确认),报告期

内已注册登记完成,经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杭州全景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成立浙江鼎荣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成立浙江鼎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已注册登记完成,经工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浙

江宇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53号)。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刊登于 2015 年 9 月 12 日《证券时报》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

2015 年 09 月 12 日 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

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53 号)。

准的公告【2015-50】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间 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承诺如下:1.在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将在坚持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报告期内

可分配利润的 10%的现金分红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现金分红

2014 年 2016 年 认真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 广宇集团股份 水平,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和

05 月 14 12 月 31 未发生违

再融资时所作承 有限公司 第二个会计年度,公司计划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本次发行前

日 日 反相关承

诺 一年度水平。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

诺的事项。

权事项的,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2.若上述承诺

未能得到有效的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杭州平海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2007 年 长期 报告期内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04 月 28 认真履行,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 日 未发生违

诺期满后,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 反相关承

数的 25%。为避免将来可能与公司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 诺的事项。

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关于不从

事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做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不在中

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有限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

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本公司或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如出售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资

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本公司保

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与

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相当。(3)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已取得本公司权力机

关的同意,亦已取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权力机关的同意,

因而本公司签署本承诺书的行为代表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的真实意思。(4)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

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

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公司在不再持有股份

公司 5%及以上股份前,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宇集团”)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同意发行人关于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当年及发行后第一个会

计年度和第二个会计年度公司股东每股现金分红回报不低

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的股利分配计划,并承诺在未来审计发

行人相关现金分红议案时参加股东大会并投赞成票,若发行

人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水平,则本公司

报告期内

承诺不参与当年现金分红,所应享有的相应现金分红上缴发

2014 年 认真履行,

杭州平海投资 行人。若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 2018 年

05 月 14 未发生违

有限公司 项的,每股现金股利水平相应进行调整。若发行人本次发行 4月

日 反相关承

完成当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

诺的事项。

平,或者发行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或第二个会计年度年度基本

每股收益低于发行前一年度水平,则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全部

股票自当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布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票发生转增或者送股等除权事项的,基

本每股收益水平相应进行调整。若上述承诺未能得到有效履

行,将在广宇集团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

2013 年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认真履行,

王鹤鸣 11 月 08 长期

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未发生违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从 反相关承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事或者参与任何与广宇集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 诺的事项。

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广宇集团产品相同、相似

或可能取代广宇集团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广宇集团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

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广宇集团,并将该商业机会让

与广宇集团。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

影响广宇集团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1、本人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期间,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

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从事或者参与 报告期内

任何与广宇集团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 2013 年 认真履行,

王轶磊 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广宇集团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 11 月 08 长期 未发生违

广宇集团产品的业务活动。2、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 日 反相关承

商业机会与广宇集团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 诺的事项。

公司将立即通知广宇集团,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广宇集团。

3、本人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广宇集团

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

报告期内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2014 年 2017 年 认真履行,

杭州澜华投资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限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

11 月 07 11 月 6 未发生违

管理有限公司 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

日 日 反相关承

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诺的事项。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为了切实履行公

司再融资期间相关承诺,自愿承诺如下:承诺人将所持有的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从即日起延长锁定三年至 2018

报告期内

年 5 月 20 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国

2015 年 2018 年 认真履行,

杭州平海投资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

05 月 21 5 月 20 未发生违

有限公司 该部分股票,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持有的

日 日 反相关承

公司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诺的事项。

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违规所得全部上

缴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

未发生违

2014 年 2015 年

反相关承

王鹤鸣 在本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06 月 26 1 月 25

诺的事项,

日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 且已履行

股东所作承诺 完毕。

杭州平海投资 报告期内

2014 年 2015 年

有限公司、王轶 在王鹤鸣先生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未发生违

06 月 26 1 月 25

磊、杭州澜华投 股票。 反相关承

日 日

资管理有限公 诺的事项,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司 且已履行

完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无。

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0% 至 -54.3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0 至 6,000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129.64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收入,以房产交付、发票开具为收入

确认结转条件,因此公司收入实现取决于项目竣工交付的情况。因 1-9 月

已结转项目毛利偏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出现亏损,武林外滩项目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计划年底部分竣工交付,因电器设备安装工期紧,该项目实际交付时间及

交付数量存在不确定性,2015 年最终实现利润以实际交付情况为准,与

目前的预测数据可能会有差异。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摘要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轶磊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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