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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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武丽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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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34,782,295.99 2,750,089,473.55 1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14,263,441.47 1,440,920,720.16 39.7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4,309,428.94 -12.37% 962,340,966.64 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087,487.98 5.02% 101,135,074.90 1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1,445,266.18 3.53% 99,638,137.58 18.4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89,066,573.67 -318.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14.29% 0.20 5.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14.29% 0.20 5.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0% -0.11% 5.40% -0.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13,942.58 政府补贴、对企业扶持资金等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48,665.1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5,244.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60,426.35
合计 1,496,937.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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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2,82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松 境内自然人 18.29% 94,316,000 75,159,500 质押 40,431,500
白明垠 境内自然人 13.86% 71,470,000 56,957,500 质押 50,020,000
潘峰 境内自然人 10.83% 55,826,500 44,489,875 质押 25,336,600
肖荣 境内自然人 9.42% 48,594,000 38,725,500 质押 23,674,000
孙河生 境内自然人 3.09% 15,922,000 15,922,000 质押 6,767,000
王毅刚 境内自然人 1.98% 10,208,000 8,136,000 质押 5,905,000
张海汀 境内自然人 1.74% 8,978,000 8,978,000 质押 4,000,000
王全 境内自然人 1.74% 8,978,000 7,156,000 质押 5,822,000
李雪 境内自然人 1.01% 5,198,579 5,143,950
周儒华 境内自然人 0.55% 2,852,9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黄松 19,156,500 人民币普通股 19,156,500
白明垠 14,5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512,500
潘峰 11,336,625 人民币普通股 11,336,625
肖荣 9,868,500 人民币普通股 9,868,500
周儒华 2,852,9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2,9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2,45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52,000
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毅刚 2,072,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72,000
王全 1,8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2,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737,254 人民币普通股 1,737,254
基金
史瑞祥 1,700,051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为进一步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2009 年 9 月 30 日,黄松、白明垠、潘峰和肖荣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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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签署了一致行动的《协议书》,约定鉴于四方多年合作而形成的信任关系,四方决定
继续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保
持一致意见。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四方均为公司股东期间内始终有效。除上
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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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2.69%,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2.99%,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44.44%,主要系报告期内境外抵免税金结转至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5.7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39.47%,主要系报告期内货款结算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和背书转让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70.92%,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6.27%,主要系报告期内2014年末计提的职工奖金于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86.69%,主要系期初汇算清缴的税费金额较大所致;
(9)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59.6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了向大股东的借款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86.35%,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了向大股东的借款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149.73%,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6.7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税及增值税的附加税等税费
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5.4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队伍及公司规模扩大,相应营销人员人工
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以及销售中发生的物料消耗等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7.57%,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增加引起的管理成本及公司持续发
展中研发费用的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9%,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28.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联营企业经营情况好转所致;
(6)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8.12%,主要系报告期内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供应商违约金增加所
致。
(7)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3.49%,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利润的增加所得税相应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8.2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相对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26%,主要系上年同期收购泛华能源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6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银行贷款增加所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1),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签订的《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2,452,439.00美元(约合人民币5.6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
目(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47,134.59万元,应收账款25,433.06万元,回款22,603.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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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0),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签订的《脱酸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1,431,657.00美元(约合人民币1.9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
(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19,362.10万元,应收账款9,045.60万元,回款10,709.08万元。
(3)公司于201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09),公司收到与EMIR-OIL,
LLC(埃米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25,191,112美元(约合人民币1.54亿元)。截至报告期
末,该项目(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14,426.68万元,应收账款12,151.98万元(合同按CIF价),回款3,166.94
万元。
(4)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6),公司收到与KERNEU
签订的脱硫项目《供货合同》及全部附件,合同金额为22,176,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3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未
确认销售收入。
2、其他重大事项查询索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收购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 33.123%股权 2015 年 07 月 04 日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 HBP2015-033 号公告
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2015 年 09 月 23 日 见巨潮资讯网公司 HBP2015-055 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本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
式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因惠博普送红股、
公司股东黄松、
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 严格信守承
白明垠、潘峰、
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上 2015 年 04 月 诺,未出现违
肖荣、孙河生、 36 个月
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 13 日 反承诺的情
王毅刚、王全、
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 况。
首次公开发行 张海汀、李雪
订并予执行。本人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解除锁定
或再融资时所
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作承诺
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不 任职期间至 严格信守承
担任公司董事、
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2011 年 01 月 申报离任六 诺,未出现违
监事或高级管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31 日 个月后的十 反承诺的情
理人员的股东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二个月内 况。
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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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
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
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华油惠博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投资控股于业务
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 严格信守承
公司实际控制
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2011 年 01 月 诺,未出现违
人黄松、白明 长期
其他机构、组织;(4)不向其他业务与华油惠博 31 日 反承诺的情
垠、潘峰和肖荣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 况。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
息等商业机密;(5)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
可能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决。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华油惠博
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的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
严格信守承
公司实际控制 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
2011 年 01 月 诺,未出现违
人以及持有 5%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长期
31 日 反承诺的情
以上股东 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保证,
况。
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
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惠博普进行的相关
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
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惠博普
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对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追加锁定期限十二个
2014 年 2 月 严格信守承
其他对公司中 公司共同控股 月,追加后锁定期自 2014 年 2 月 26 日至 2015
2014 年 02 月 26 日至 诺,未出现违
小股东所作承 股东黄松、白明 年 2 月 25 日。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
26 日 2015 年 2 月 反承诺的情
诺 垠、潘峰、肖荣 的公司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
25 日 况。
有的公司股份,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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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3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5,571.71 至 20,243.22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571.71
2015 年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保持稳步增长。对于 2015 年的净利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润预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主要是由于存在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可能
导致部分收入无法在 12 月 31 日前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黄 松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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