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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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5-3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披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少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21,458,639.19 2,599,037,476.39 4.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66,939,874.53 2,105,748,470.09 2.9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8,546,401.02 58.88% 801,351,997.02 3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71,025.02 322.56% 65,472,662.01 178.9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5,673,486.73 3,183.91% 51,955,575.47 329.0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7,555,650.25 -433.7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300.00% 0.41 17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300.00% 0.41 17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7% 0.65% 3.06% 1.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12,623.88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6,142,783.77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6,230,792.02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490,445.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51,851.75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86,1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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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517,086.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20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市亚玛顿科 境内非国有法

45.00% 72,000,000 质押 22,630,000

技有限公司 人

常州高新技术风

国有法人 7.53% 12,047,231

险投资有限公司

林金坤 境内自然人 7.50% 12,000,000 冻结 12,0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

国家 1.35% 2,161,500

限责任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泓

其他 0.58% 925,900

德优选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

农业银行-工银

其他 0.40% 645,100

瑞信中证金融资

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

银行-南方中证

其他 0.40% 645,1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中欧基金-农业

银行-中欧中证

其他 0.40% 645,1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博时基金-农业 其他 0.40% 645,1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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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博时中证

金融资产管理计

大成基金-农业

银行-大成中证

其他 0.40% 645,100

金融资产管理计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 7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0

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

12,047,231 人民币普通股 12,047,231

林金坤 1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1,5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925,900 人民币普通股 925,900

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

6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100

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

6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10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

6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10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

6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10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

6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645,100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林金锡先生、林

金汉先生与林金坤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

的说明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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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06.5%,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货款增加。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9.7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上年计提的募集

资金定期存款利息。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04%,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退税款尚未退回。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0.16%,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自建的电站项目储备超薄

双玻组件的库存。

5、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余额增加75.82%,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宁波保税区亚玛顿新能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款。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5.82%,主要原因是本期募投项目“多功能轻质强

化光电玻璃生产线项目”厂房即将竣工和购置的机器设备陆续到货安装调试。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6.64%,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贷款。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8.67%,主要原因是上期票据本期到期支付。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6.92%,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厂房工程款。

10、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35.93%,主要原因是预收新增客户货款。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0.69%,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年终奖金。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1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量大幅增加,可以抵

扣的进项税额减少,相应应交增值税增加。

13、其他应付款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2.07%,主要原因是迪拜子公司员工垫付公司日常费

用。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1.90%,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使得公司AR产品

和超薄双玻组件产品销售大幅度上升。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8.79%,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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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募集资金减少导致存款利息相应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34.9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上年全额计提坏账损失

的客户货款。

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2.08%,主要原因是取得的财政补助款增加。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0.69%,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增长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

加。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78.9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AR产品和超薄双玻组件产品销

售大幅度上升,同时公司内部严控成本费用,使得产品毛利率上升,从而导致净利润大幅度

上升。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3.7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超薄双玻

组件大批量生产,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05.69%,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自建

太阳能电站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新增银行借款。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林金锡、

林金汉承诺:

公司实际控

自公司股票 2011 年 10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制人林金锡、 长期 正常履行

上市之日起 13 日

林金汉

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管理其已直

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

股份锁定限

售期满后,在

其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 25%,并且

在卖出后六

个月内不再

买入发行人

的股份,买入

后六个月内

不再卖出发

行人股份;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持

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申报

离任半年后

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

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公司控股股 避免同业竞

东常州市亚 争承诺 1、公

玛顿科技有 司控股股东

2011 年 10 月

限公司、实际 常州市亚玛 长期 正常履行

13 日

控制人林金 顿科技有限

锡、林金汉、公司承诺:本

自然人股东 公司目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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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林金坤 从事任何与

亚玛顿业务

范围相同、相

似或构成实

质竞争的业

务,亦不拥有

任何从事与

亚玛顿股份

可能产生同

业竞争的企

业的股权或

股份,或在任

何与亚玛顿

股份产生同

业竞争的企

业拥有任何

利益;本公司

及本公司所

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

将来亦不会

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亚玛

顿股份相竞

争的投资及

业务;如出现

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导致

亚玛顿股份

及其他股东

权益受到损

害的情况,本

公司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上

述承诺在本

公司作为亚

玛顿股份发

起人股东期

间内及在转

让所持股份

之日起一年

内持续有效,

并且不可变

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更或者撤销。

2、公司实际

控制人林金

锡、林金汉、

股东林金坤

承诺: 本人

及本人所控

制的其他企

业目前未从

事任何与亚

玛顿业务范

围相同、相似

或构成实质

竞争的业务,

亦不拥有任

何从事与亚

玛顿股份可

能产生同业

竞争的企业

的股权或股

份,或在任何

与亚玛顿股

份产生同业

竞争的企业

拥有任何利

益;本人及本

人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

来亦不会以

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亚玛顿

股份相竞争

的投资及业

务;如出现因

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亚

玛顿股份及

其他股东权

益受到损害

的情况,本人

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

责任;上述承

诺在本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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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为亚玛顿股

份发起人股

东期间内及

在转让所持

股份之日起

一年内持续

有效,并且不

可变更或者

撤销。

一)关于缴纳

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的承诺 1、公

司实际控制

人林金锡、林

金汉承诺:对

2009 年 7 月

之前,公司未

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的

情况,承诺如

下:亚玛顿若

因其未依据

国家法律法

规之规定缴

公司实际控 纳社会保险

2011 年 10 月

制人林金锡、费而被国家 长期 正常履行

13 日

林金汉 主管部门追

索、处罚,或

牵涉诉讼、仲

裁以及其他

由此而导致

亚玛顿资产

受损的情形,

因此所产生

的支出均由

本人无条件

以现金全额

承担。2、公

司实际控制

人林金锡、林

金汉承诺:对

于 2010 年 8

月之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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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未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

金的情况,承

诺如下:亚玛

顿若因其未

依据国家法

律法规之规

定缴纳住房

公积金,而被

国家主管部

门追索、处

罚,或牵涉诉

讼、仲裁以及

其他由此而

导致亚玛顿

资产受损的

情形,因此所

产生的支出

均由本人无

条件以现金

全额承担。

(二)避免资

金占用承诺

公司实际控

制人林金锡、

林金汉承诺:

本人及本人

参股或控股

的公司不会

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

方式占用股

份公司之资

金,且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法人

治理的有关

规定,避免与

公司发生除

正常业务外

的一切资金

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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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

1、未来三年

内,公司将坚

持以现金分

红为主、结合

股票方式分

配股利,同时

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

续性与稳定

性。2、公司

根据《公司

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

定,在满足现

金分红条件

的基础上,结

合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

常州亚玛顿 发展,未来三

2014 年 04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股份有限公 年每年进行 2014-2017 正常履行

28 日

司 一次现金分

红,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

低于当年实

现可分配利

润(以母公司

与合并报表

孰低原则确

定)的 10%。

具体每个年

度的分红比

例由董事会

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

和未来资金

使用计划提

出预案。3、

公司董事会

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

特点、发展阶

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

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

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

的现金分红

政策:(1)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2)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40%;(3)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长期

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展阶段不易

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可以

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4、

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

司盈利情况

及资金需求

状况和有关

条件提议公

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5、

如果未来三

年内公司净

利润保持持

续稳定增长,

公司可提高

现金分红比

例或者实施

股票股利分

配,加大对投

资者的回报

力度。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

个月内,根据

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拟通

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 2015 年 7 月

公司实际控 2015 年 07 月

交易系统允 10 日-2016 年 正常履行

制人林金锡 10 日

许的方式(包 1 月 10 日

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等)

增持本公司

股份,增持金

额合计不低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

不适用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36% 至 116.79%

变动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00 至 8,200

变动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2.39

(万元)

公司围绕多元化发展战略,持续提升 AR 产品、超薄双玻组件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力度,节能降耗,进一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步控制成本和费用,使得产品毛利率显著提高,从而较好的实

现了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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