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业
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张顺颐、郑蔼梅、丁海宴
201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