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三次
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
参加表决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第 3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原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
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 50%;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六)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修订为:
第十八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原第十九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
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
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
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 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时,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
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
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
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2:00 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