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5-057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7 人。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 年三季度报
告 》 及 《 2015 年 三 季 度 报 告 摘 要 》。《 全 文 》 详 见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内容详见公司 2015-056 号公告。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经理韩革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
聘任王少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提名程序以及审议过程,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相
应职务的资格,同意聘任。
3、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钢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内容详见
公司 2015-058 号公告。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忠民先生、曹爱民先生、赵伟先生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
符合法定程序。
2、公司与本钢集团签署的《借款框架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约定的事项公平合理,内容合法、有效 ,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简历:
王少宇,男,51 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代理部长、部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少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