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8 16: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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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岳克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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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项目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285,107,620,359.50 161,352,371,110.20 76.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483,797,764.04 32,782,125,132.75 41.80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项目

(2015 年 7-9 月) 增减(%) (2015 年 1-9 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571,018,218.66 57.76 22,043,035,590.68 20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0,786,821.96 67.78 11,082,582,570.50 302.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50,827,815.74 66.28 11,058,411,337.30 304.4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315,122,763.38 -316.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 38.89 1.35 2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 38.89 1.35 23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 下降 1.36 个百分点 28.50% 上升 15.71 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说明

(2015 年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733,695.35 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27,557,219.44 主要是政府奖励性补助。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350,802.64 诉讼案件相关支出。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58,649.90 主要是收回南山基金清理款及捐赠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60,138.15 -

合计 24,171,233.20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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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2,070 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53 2,749,526,814 2,749,526,814 无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5.15 2,062,145,110 2,062,145,110 无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77 1,374,763,407 1,374,763,407 无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4.28 350,564,669 350,564,669 无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18 343,000,000 343,000,000 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有法人 1.46 120,000,000 120,000,000 无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60 49,477,100 - 无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其他 0.34 27,792,800 - 无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13 10,253,645 -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

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其他 0.12 9,841,765 - 无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9,477,100 人民币普通股 49,47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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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27,792,8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92,8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53,645 人民币普通股 10,253,64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

9,841,765 人民币普通股 9,841,765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179,671 人民币普通股 8,179,671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富时中国 A50ETF 6,771,516 人民币普通股 6,771,5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6,469,328 人民币普通股 6,469,328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郑国基 6,036,277 人民币普通股 6,036,277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020,050 人民币普通股 6,020,050

顾伟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

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投控”)100%股权,同时深圳市国资委还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润

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49%的股权。因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投控与华润信托具有关联关系。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由重庆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设立并管理的信托产品,两者具有关联关系。

除上述内容以外,公司未获知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未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报告期末不存在优先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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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94,988,947,328.81 53,056,451,125.94 79.03 主要是客户存款增加。

结算备付金 12,119,032,171.30 6,200,974,479.56 95.44 主要是客户备付金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主要是期末公司自营债券投资

77,126,551,578.80 15,657,508,116.99 392.59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增加。

主要是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3,972,859,581.13 16,607,013,219.58 44.35

幅增长。

应收款项 1,702,436,132.67 1,164,738,716.16 46.16 主要是清算交收款增加。

主要是应收债券投资及资本中

应收利息 1,937,594,134.53 1,214,618,142.75 59.52

介业务利息增加。

主要是期货保证金和信用交易

存出保证金 3,283,392,718.55 1,756,452,116.01 86.93

保证金增加。

主要是新增与中国证券金融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801,744,662.01 10,512,800,888.14 107.38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

司”)收益互换业务。

主要是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

益增加及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

长期股权投资 1,632,942,668.68 1,254,759,320.58 30.14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弘盛”)

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主要是国信证券大厦项目(义

在建工程 466,241,917.77 355,275,450.34 31.23 乌)和国信金融大厦项目投资额

增加。

主要是计提未付的应付职工薪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6,946,003.89 748,839,671.36 73.19 酬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

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主要是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

应付短期融资款 18,566,650,000.00 13,728,702,000.00 35.24

公司债券规模增加。

拆入资金 3,070,000,000.00 7,000,000,000.00 -56.14 主要是转融通融入资金减少。

衍生金融负债 656,275,236.77 473,632,704.13 38.56 主要是收益互换公允价值波动。

代理买卖证券款 88,689,757,719.73 48,728,391,222.11 82.01 主要是客户保证金增加。

主要是应付短期薪酬随业绩上

应付职工薪酬 3,067,698,301.65 1,987,212,223.83 54.37

升而相应增加。

主要是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

结构化主体优先级份额持有人

应付款项 19,077,913,345.10 8,489,498,121.41 124.72

权益及收益互换客户预付金增

加。

主要是公司债券及卖出回购利

应付利息 768,187,965.72 315,997,295.09 143.10

息增加。

主要是发行次级债券和长期收

应付债券 56,352,265,583.03 10,320,686,377.44 446.01

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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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8,672,361.20 565,132,824.13 -63.08

引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主要是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负债 7,325,818,415.94 3,076,113,174.32 138.15 (以下简称“国信期货”)的应

付客户保证金增加。

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永续次级

其他权益工具 5,077,650,073.22 - 不适用

债。

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其他综合收益 636,728,860.58 1,379,452,737.21 -53.84

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主要是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未分配利润 18,613,193,668.78 9,248,261,371.50 101.26

者的净利润增加。

主要是报告期国信弘盛的少数

少数股东权益 5,172,365.82 1,091,952.60 373.68

股东权益增加。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 主要变动原因

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4,896,931,502.97 4,538,287,537.92 228.25

入增加。

主要是资本中介业务利息收入

利息净收入 2,896,414,941.86 941,823,525.20 207.53

及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增加。

主要是本期金融资产投资规模

投资收益 5,606,040,868.09 1,251,525,821.77 347.94

增加。

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23,828,524.81 442,527,011.64 -421.75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

末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汇兑收益 31,723,519.48 -9,391,284.83 不适用 汇率变动所致。

主要是代缴税金手续费收入增

其他业务收入 35,753,283.09 26,670,372.68 34.06

加。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金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8,450,050.32 390,427,857.87 265.87

增加。

业务及管理费 5,492,711,441.50 2,912,638,095.58 88.58 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

主要是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

资产减值损失 436,035,945.53 262,954,523.61 65.82 股有限公司质押融资业务计提

坏账准备。

主要是国信期货提取的期货风

其他业务成本 11,836,399.28 7,309,705.50 61.93

险准备金。

所得税费用 3,622,922,958.40 873,750,887.84 314.64 主要是本期税前利润增加。

主要是本期合并范围内的结构

少数股东损益 -72,403.50 15,455,060.76 -100.47

化主体的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42,723,876.63 249,804,057.73 -397.32

价值变动损益减少。

综合收益总额 10,339,786,290.37 3,017,518,287.32 242.66 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 1.35 0.40 237.50 本期净利润及股本增加。

主要是金融资产投资现金流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5,122,763.38 1,991,927,326.73 -316.63

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605,971.86 -1,018,971,079.41 不适用 主要是投资支付资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371,767,096.76 11,015,672,347.85 375.43 主要是发行债券资金流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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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2015年度配股事项进展情况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与2015年度配股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5月11日,公司本次配股获得深圳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配股有

关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5]183号),原则同意公司2015年度配股总体方案。

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

201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596号)。

公司本次配股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事项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5月16日、5月20日、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度配股事项正在审核中。

(二)关于投资蓝筹股ETF相关事项

2015年7月4日,公司与其他20家证券公司召开会议,一致表示坚决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发展,并发布《21

家证券公司联合公告》。2015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蓝

筹股ETF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当日将人民币658,548万元款项划转至证金公司指定账户。

为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与证金公司再次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

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出资人民币231,779万元(与前次7月6日出资合计为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

继续与证金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将人民币231,779万元款项划转至证金公司指定

账户。

上述事项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7日、9月2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共设有42家分公司、151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02个中心城市和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新设和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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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的新设

经《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6

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贵州分公司、广东佛山禅城分公司的筹建,并获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营业地址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获取时间

1 贵州分公司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与观山路西北角中天会展城

2015年7月7日

TA-1、TA-2栋13层6号

2 广东佛山禅城分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三号一区2座24楼2419-2422 2015年7月22日

2、营业部的新设

经《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4家分支机构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5]36

号)核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等13家证券营业部的筹建,并获得《经营证券业

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营业地址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获取时间

1 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童南路578弄50号 2015年7月1日

2 柳州桂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19-3、19-4、19-5 2015年7月1日

3 永康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城东路25号 2015年7月7日

4 襄阳春园西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8号 2015年7月7日

5 毕节麻园路证券营业部 毕节市七星关区市东街道办清毕路五龙公寓九楼 2015年7月7日

6 瑞安天瑞路证券营业部 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天瑞路88号 2015年7月7日

7 广州花都曙光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花都区曙光大道电信综合楼附楼一楼 2015年7月22日

8 广州番禺南华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261号101房之101、201房 2015年7月22日

9 常州龙锦路证券营业部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590号5号楼907-908室 2015年7月28日

10 盘锦兴隆台街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盘锦兴隆台区河畔小区文化广场商网0000排007号 2015年8月5日

11 泸西阿庐大街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阿庐大街 2015年8月5日

12 重庆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2栋27层办公1号-2号 2015年8月17日

13 深圳深盐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壹海城一区一栋1308 2015年8月17日

3、营业网点的变更

序号 变更类型 现名称 变更前名称

1 搬迁并更名 浙江分公司 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2 搬迁 杭州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

(四)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行了3期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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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简称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亿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天)

1 15国信证券CP007 2.93 21 2015年7月22日 2015年10月21日 91

2 15国信证券CP008 2.50 20 2015年8月7日 2015年11月5日 90

3 15国信证券CP009 2.90 21 2015年8月20日 2015年11月18日 90

(五)其他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细请参见披露于深交所网站

深圳证监局核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 2015 年 7 月 21 日

(www.szse.cn)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作承诺

自国信证券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深投控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国信证券回购该部分股

2014 年 12

份。国信证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29 日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深

投控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投控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

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承诺:1、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

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会直

接或间接拥有从事前述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

权;2、保证国信证券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

2014 年 4

独立性,并保证不会利用股东地位促使国信证券股东大会、董事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5 日

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做出损害国信证券及其他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 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3、保证不会发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或再融资时所 深投控 者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国信证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深投控

作承诺 将促使深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与深投控同样的标准遵守以上

承诺事项

如深投控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

年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深投控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的 5%。自国信证券上市之日起至深投控

减持期间如国信证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深投控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

2014 年 4

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如深投控因各种原因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6 日

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深投控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

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并在确定减持时

间、方式和价格时充分考虑国信证券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如深投控减持国信证券 A 股股票的,深投控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国信证券,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国信证券上市后三年内,如国信证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低于国信

证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国信证券、深投控、国信证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股价稳定预案规定

的及/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届时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

稳定公司股价。深投控将采取增持国信证券 A 股股票的措施稳定

2014 年 12

国信证券股价,即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深投控以增持国信证券 A 股 3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29 日

股票方式稳定国信证券股价的,则深投控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国信证券提出增持国信证券 A 股股票的计划,

并由国信证券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国信证券股

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深投控的自动增持义务,深投控应于前

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国信证券提出增持国信证券 A

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国信证券按规定予以公告。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国信证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国信证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深投控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深投控将

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

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深投控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

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每股购回价格将不低于国信证

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若需购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将包括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

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

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

2014 年 12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深投控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深投控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7 日

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

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

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

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

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国信证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者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因此触发国信证券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义务、责任的,或者触发国信证券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义务、责任的,深投控保

证在国信证券股东大会上对与上述回购、赔偿有关的议案投赞成

票,并将依法督促国信证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关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

在国信证券 2015 年度配股事宜经国信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深投控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国信证券 2015 年 5 未达履行

不适用

2015 年度配股方案中深投控可认配的股份,并确认用于认购的资 月 14 日 条件

金来源合法。

自深投控签署承诺函之日起六个月内,深投控不通过二级市场减

2015 年 7

持国信证券股票。深投控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6 个月 严格履行

月 13 日

积极研究包括增持国信证券股票在内的相关稳定股价措施。

自国信证券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华润信托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 2014 年 12

12 个月 严格履行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国信证券回购该部分股 月 29 日

华润信托 份。

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润信托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 2014 年 7

长期 严格履行

交易的承诺函》,承诺:1、不利用股东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 月 22 日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2、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

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

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3、

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

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华润信托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每年减持的国信

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股本总额

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

如华润信托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

2014 年 4

减持任何数量的股份。华润信托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国信 长期 严格履行

月 16 日

证券,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自国信证券上市之日起至华

润信托减持期间如华润信托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则华润信托减持价格下限、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

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在国信证券 2015 年度配股事宜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国信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2015 年 5 未达履行

准后,华润信托将根据其董事会决议要求,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不适用

月 15 日 条件

国信证券 2015 年度配股方案中华润信托可认配的股份,并确认用

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自华润信托签署承诺函之日起六个月内,华润信托不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国信证券股票。华润信托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合法合规的 2015 年 7

6 个月 严格履行

前提下积极研究包括增持国信证券股票在内的相关稳定股价措 月 13 日

施。

自国信证券 A 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 2014 年 12

12 个月 严格履行

塔”)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月 29 日

行股份,也不由国信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云南红塔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的,则累计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云南红塔所持有的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

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云南红塔在锁

定期满两年后需要减持的,可以任意价格自由减持。云南红塔将 2014 年 4

长期 严格履行

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国信证券,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月 16 日

云南红塔 自国信证券上市之日起至云南红塔减持期间如国信证券有派息、

集团有限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下限、

公司 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在国信证券 2015 年度配股事宜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国信证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

2015 年 5 未达履行

准后,云南红塔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国信证券 2015 年度配股方 不适用

月 12 日 条件

案中云南红塔可认配的股份,并确认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

自云南红塔签署承诺函之日起六个月内,云南红塔不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国信证券股票。云南红塔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合法合规的 2015 年 7

6 个月 严格履行

前提下积极研究包括增持国信证券股票在内的相关稳定股价措 月 10 日

施。

国信证券上市后三年内,如国信证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低于国信

证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国信证券、深投控、国信证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股价稳定预案规定

的及/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届时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 2014 年 12

国信证券 36 个月 严格履行

稳定公司股价。国信证券将采取回购公司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 月 29 日

价,即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国信证券以回购 A 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且在国信证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前提下,国信证券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订回

购公司 A 股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

时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国信证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导致对判断国信证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国信证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国

信证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

信证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但每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

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和(若国信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回购 2014 年 4

长期 严格履行

的股份将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 月 16 日

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国信证券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方案。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

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国信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国信证券将在

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

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

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

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

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最初投资成本 期初持股数量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数量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元) (股) 比例(%) (股) 比例(%) (元) (元) 科目

债券 125945 15 证金 54 20,000,000,000.00 - -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00.00 180,000,000.00

交易性金

债券 125900 15 证金 72 15,000,000,000.00 - - 150,000,000 58.82 15,000,000,000.00 35,383,561.50

融资产

股票 000002 万科 A 1,393,147,002.48 - - 105,178,358 0.95 1,338,920,497.34 -53,571,949.18

可供出售

其他 F150905 宁波银行理财 1,000,000,000.00 - - 1,000,000,000 0.67 1,000,000,000.00 -

金融资产

其他 111520030 15 广发 CD030 997,547,000.00 - - 10,000,000 25.64 997,450,000.00 148,300.00 购入

股票 002131 利欧股份 338,230,000.00 - - 44,700,000 3.81 666,924,000.00 329,409,719.42

股票 002030 达安基因 175,644,330.16 5,871,192 0.89 12,330,102 1.87 541,291,477.80 332,227,253.35 交易性金

股票 600881 亚泰集团 692,972,897.88 - - 77,697,750 2.99 512,028,172.50 -118,115,932.77 融资产

其他 111511246 15 平安 CD246 498,732,500.00 - - 5,000,000 100.00 498,738,500.00 259,500.00

其他 111511244 15 平安 CD244 498,691,500.00 - - 5,000,000 100.00 498,737,000.00 350,816.67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28,861,594,515.69 1,544,808,398.43 - 1,886,407,405.03 - 27,243,089,137.63 1,441,741,001.38 - -

合计 69,456,559,746.21 1,550,679,590.43 - 3,496,313,615.03 - 68,297,178,785.27 2,147,832,270.37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注:1、本表按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2、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只填列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部分;

3、报告期损益,包括 2015 年 1-9 月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期末持股数量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元) (股) (%) (元) (元) (元)

600048 保利地产 919,763,313.61 116,000,000.00 1.08 926,840,000.00 74,263,133.12 -361,564,800.00

600359 新农开发 59,009,993.25 6,052,307.00 1.59 63,065,038.94 - -1,936,738.24

600036 招商银行 38,171,152.35 2,873,830.00 0.01 51,067,959.10 1,925,466.10 12,896,806.75

601318 中国平安 33,507,381.04 1,079,400.00 0.01 32,230,884.00 269,850.00 -1,276,497.04

购入

000538 云南白药 10,003,727.83 321,748.00 0.03 20,591,872.00 160,874.00 10,588,144.17 可供出售金融

601628 中国人寿 19,012,757.99 783,800.00 0.00 20,010,414.00 313,520.00 997,656.01 资产

601601 中国太保 19,133,566.48 803,658.00 0.01 17,833,171.02 401,829.00 -1,300,395.46

600016 民生银行 15,311,530.69 1,962,300.00 0.01 16,581,435.00 147,172.50 1,269,904.31

002709 天赐材料 43,180,000.00 2,818,060.00 2.35 98,181,210.40 64,724,170.31 26,743,389.40

投资项目上市

603788 宁波高发 25,920,000.00 6,156,000.00 4.49 82,235,649.48 - 56,315,649.48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2,166,431,827.93 189,121,122.00 - 2,049,433,993.38 -147,831,272.57 -116,997,834.55 - -

合计 3,349,445,251.17 327,972,225.00 - 3,378,071,627.32 -5,625,257.54 -374,264,715.17 - -

注:1、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2、本表报告期损益是指该项投资对 2015 年 1-9 月合并净利润的影响;

3、本表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不含 2015 年 1-9 月损益金额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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