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9 1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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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4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前程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79,478,678.77 3,953,678,338.77 -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53,611,288.10 2,317,216,185.69 -7.0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68,135,713.65 -36.26% 1,122,807,943.57 -3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390,535.74 -379.32% -163,604,896.59 -215.88%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5,468,137.40 -410.17% -187,254,193.98 -235.3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6,608,587.64 -35.7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350.00% -0.28 -203.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350.00% -0.28 -203.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5% -7.38% -7.32% -16.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00,884.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767,691.9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2,973,385.3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18,901.7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566.25

合计 23,649,297.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0,54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

国有法人 22.01% 131,121,459 4,590,459

公司

北京建龙重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4% 114,635,052 113,711,963 质押 113,711,963

团有限公司

佳木斯电机厂 国有法人 18.11% 107,928,537 107,928,537

泰达宏利基金-

工商银行-泰达

宏利价值成长定 其他 1.40% 8,370,837 8,370,837

向增发 60 号资产

管理计划

深圳市保腾丰利

创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6% 8,100,810 8,100,810 冻结 8,100,810

(有限合伙)

招商财富-招商

银行-弘唯基石

其他 1.36% 8,100,810 8,100,810

1 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浙江龙信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8% 7,650,765 7,650,765

限合伙)

昆仑健康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1.28% 7,650,765 7,650,765

能保险产品

申万菱信(上海)

资产-工商银行

其他 0.95% 5,666,057 5,666,057

-中融信托-中

融-瑞林集合资

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信托计划

上海证大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2% 4,900,855 4,900,855

理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126,5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531,000

陈佳琪 2,877,665 人民币普通股 2,877,66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社会责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699,950 人民币普通股 1,699,9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 1,447,546 人民币普通股 1,447,546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1,097,764 人民币普通股 1,097,764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923,089 人民币普通股 923,08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民品

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852,600 人民币普通股 852,600

基金

周冰鑫 819,700 人民币普通股 819,700

王渊琼 780,600 人民币普通股 780,600

公司持有 5%以上(含 5%)的股东有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佳木斯电机厂三家公司,其中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说明

为国有法人股,佳木斯电机厂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陈佳琪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本公司股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877,665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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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组所涉资产过户的相关事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原有全部资产和负债。截止报告期,

公司已完成交付或过户的资产账面价值(截止交割审计基准日2012年3月31日)为35,711.85万元,占同时点公司总资产账面价

值 38,847.65 万元的 91.93%。对于部分资产未完成过户问题,本公司和相关方已有妥善安排。根据《资产交割补充协议书》,

公司与阿继有限和哈电集团确认:自相关置出资产交付之日起,置出资产(无论该等资产的交付是否需要办理及是否已完成

产权过户、权益变更登记手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阿继有限享有和承担,阿继有限对置出资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利,

并承担该等资产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损益。

2、关于重组所涉债务转移的相关事项

截止报告期,置出债务中已取得同意函的负债账面价值为 10,622.79 万元,已于期后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15,217.23

万元;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7,827.10万元。上述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债务共1500余笔,截止报

告期末上述债务的账龄均超过两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截止报告期末,银行专

项账户资金余额为916.37万元,短期内共管账户资金能够满足清偿重组债务要求,同时为了彻底解决重组债务引发的债务风

险,哈电集团已承诺将及时提供代偿资金,清偿已核定确认的重组债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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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在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交易期

间,哈电集团为

了避免和清除

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可能侵占

上市公司商业

机会和形成同

行业竞争的可

能性,哈电集团

出具了《哈电集

团及其下属企

业关于避免同

行业竞争之承

诺函》其内容

为:(1)本次交

哈尔滨电气集 易完成后,哈电 2011 年 04 月 24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团公司 集团将不从事 日

任何与本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以避免对

本公司的生产

经营构成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2)

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哈电集团

将采取有效的

措施,促使哈电

集团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从事

任何与本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以避免对

本公司的生产

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营构成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

业务竞争。(3)

本次业务完成

后,哈电集团将

努力通过合法

合规渠道促成

哈电集团控制

的其他企业(包

括但不限于交

直流电机公司)

与本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包

括但不限于佳

电股份)在未来

的业务中进行

如下业务区分:

在普通电机(不

含电站主风机

电机)领域,哈

电集团控制的

其他企业(包括

但不限于交直

流电机公司)不

生产

3000KW-5000K

W 的大功率电

机及 3000KW

以下的中小功

率电机;在普通

电机(不含电站

主风机电机)领

域,本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包

括但不限于佳

电股份)不生产

5000KW 以上

的大功率电机;

在特种电机以

及电站主风机

电机领域,维持

现状,避免产生

任何潜在业务

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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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佳木斯电机厂、 置入资产实现

北京建龙重工 净利润:2011

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实现净利

上海钧能实业 润为人民币

有限公司承诺 21,049.29 万元,

在 2011 年、2012 高于预测净利

年、2013 年和 润人民币

2014 年内,如置 16,775.20 万元;

入资产的实际 2012 年度实现

净利润超过预 净利润为人民

测净利润,则佳 币 20,629.46 万

木斯电机厂、北 元,高于预测净

京建龙重工集 利润人民币

团公司和上海 19,040.86 万元,

钧能实业有限 2013 年度实现

公司无需对上 净利润为人民

市公司进行补 币 18,827.31 万

偿;若置入资产 元,低于预测净

的实际净利润 利润人民币

小于预测净利 22,378.23 万元。

北京建龙重工

润,则由佳木斯 2014 年度实现

集团有限公司;

电机厂、北京建 2011 年 04 月 24 2011 年—2014 净利润为

佳木斯电机厂;

龙重工集团公 日 年 3500.52 万元,

上海钧能实业

司及上海钧能 低于预测净利

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润。2011 年

以本次交易中 —2014 年净利

各方认购的股 润预测累计数

份总数为上限 83,263.73 万元,

向阿继电器进 实际实现净利

行补偿,补偿比 润累计数

例分别为 64,006.58 万元,

51.25%, 47.07% 累计完成

和 1.68%。佳电 76.87%,触发盈

厂、建龙集团和 利预测业绩补

钧能实业每年 偿条件。公司已

补偿的股份数 按照《盈利预测

量总额计算公 补偿协议》及

式为:(截至当 《盈利预测补

期期末累积预 偿协议之补充

测净利润数-截 协议》中的相关

至当期期末累 规定,召开董事

积实际净利润 会及股东大会

数)x 认购股份 进行审议,公司

总数÷补偿期限 正积极推进股

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内各年的预测 份的回购和注

净利润数总和 销工作,并将在

-已补偿股份 实施完成后及

数量。 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为支持上市公

司发展,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佳

电厂、建龙集团

佳木斯电机厂;

和钧能实业已

北京建龙重工 2013 年 1 月 9

出具书面承诺: 2013 年 01 月 09

集团有限公司; 日—2016 年 1 正在履行

在公司重大资 日

上海钧能实业 月9日

产重组中所认

有限公司

购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进行转让。

参与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投

资者哈尔滨电

气集团公司承

诺:本次发行认 2014 年 12 月 9

哈尔滨电气集 2014 年 12 月 09

购的股份自新 日—2017 年 12 正在履行

团公司 日

增股份上市首 月9日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也

不由佳电股份

回购该部分股

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招商财富资产

上述参与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

泰达宏利基金

发行 A 股股票

管理有限公司、

的 8 名投资者均

深圳市保腾丰

承诺:本次发行

利创业投资企 2014 年 12 月 9

认购的股份自 2014 年 12 月 29

业(有限合伙)、 日—2015 年 12 正在履行

新增股份上市 日

财通基金管理 月9日

首日起十二个

有限公司、浙江

月内不转让,也

龙信股权投资

不由佳电股份

合伙企业(有限

回购该部分股

合伙)、上海证

票。

大投资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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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限公司、民生通

惠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申万菱

信(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2015 年 07 月 15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郭先生 股份回购事宜的进展情况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

2015 年 09 月 01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机构 信达证券

战略发展方向

2015 年 09 月 23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宋先生 公司新产品研发的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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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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