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9 12: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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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09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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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立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国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占文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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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46,763,390.95 1,046,030,568.24 1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22,620,294.98 292,457,587.54 181.2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4,326,875.52 -13.67% 236,579,496.38 -2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262,659.91 -1.91% -59,694,246.10 -2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5,997,323.12 46.18% -60,428,909.31 3.9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2,275,776.92 -21.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1 31.67% -0.173 10.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1 31.67% -0.173 10.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53.95% -10.71% 44.0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9,997.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73,438.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376,736.47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762,042.09

合计 734,663.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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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80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夏宝塔石化集 质押 198,976,658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43% 198,976,658 155,610,791

团有限公司 冻结 198,976,658

华夏成长证券投

其他 0.81% 2,999,901 0 0

资基金

江苏省国际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45% 1,670,843 0 0

民生新股自由打

资金信托三号

朱江 境内自然人 0.42% 1,554,246 0 0

田青云 境内自然人 0.37% 1,382,411 0 0

白莉 境内自然人 0.34% 1,272,100 0 0

南京唐照工贸实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4% 1,250,000 0 0

业有限公司

戴萍 境内自然人 0.32% 1,196,548 0 0

江涛 境内自然人 0.32% 1,183,871 0 0

田明 境内自然人 0.32% 1,177,00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43,365,867 人民币普通股 43,365,867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2,999,901 人民币普通股 2,999,901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70,843 人民币普通股 1,670,843

民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朱江 1,554,246 人民币普通股 1,554,246

田青云 1,382,411 人民币普通股 1,382,411

白莉 1,27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2,100

南京唐照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1,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

戴萍 1,196,548 人民币普通股 1,19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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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江涛 1,183,871 人民币普通股 1,183,871

田明 1,17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信息,尚未发现这 10 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说明 第一大股东和前 10 名中其他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南京唐照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1,250,000 股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田青云持有的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1,382,411 股中 1,102,411 股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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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率(%) 说明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货币资

货币资金 76,271,937.15 28,775,175.89 165.06

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按照项目工程进度预付款

预付款项 145,911,712.50 33,530,766.76 335.16

项增加所致。

主要系募集资金增加,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在建工程 48,503,268.15 26,387,300.12 83.81

所致。

应付票据 14,450,000.00 50,000,000.00 -71.10 主要系归还银行票据所致。

主要系较年初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宝塔石

应付利息 1,969,956.21 17,452,156.01 -88.71 化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借款本金归还,应

付利息减少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归还职工借款、股东宝塔石

其他应付款 50,007,835.65 293,549,641.00 -82.96 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以及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借款本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系支付融资租赁租金支付所致。

3,860,009.94 10,695,965.43 -63.91

流动负债

实收资本(或股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增加股本所致。

372,440,125.00 247,700,000.00 50.36

本)

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溢价所

资本公积 808,776,749.10 343,449,092.28 135.49

致。

专项储备 460,203.74 671,032.02 -31.42 主要系本期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所致。

利润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率 说明

(%)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额同期比减少以及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0,618.83 751,827.41 -70.66

告期可抵扣性进项税较多所致。

财务费用 11,631,998.65 28,898,004.24 -59.75 主要系报告期较上期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测试计提减

资产减值损失 2,333,473.63 -3,549,368.40 -165.74

值准备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较上期政府补助等非经常

营业外收入 2,646,111.01 19,162,358.08 -86.19

性收益减少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减少

营业外支出 1,911,447.80 4,416,341.43 -56.72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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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率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货物回款减少,同时支

-62,275,776.92 -51,156,187.42 21.74

金流量净额 付的其他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及购置

-179,587,977.55 -26,369,625.06 581.04

金流量净额 设备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系报告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加

289,360,515.73 16,300,036.55 1,675.21

金流量净额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高端轴承项目大部分土建工程已完成,大部分设备正在采购当中。地铁轴承已完成10万公里载客试验,运行状

况良好,目前已通过国家相关专家考核评审。轨道交通轴承项目已基本完工,正在积极推进CRCC认证工作。

2、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至2015年11月5日,拟收购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7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部分配套融资用以支付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期间,公司每

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重组进展公告。目前中介机构前期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现场工作已结束,由于有待行政审批等原因,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1月5日召开股东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如通过后,公司承诺不晚于2015年12月18日披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

3、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签订了《债务减让协议》[具

体内容已于201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的应偿还

长城资产的全部债务。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取消

“高端轴承建设项目”中的特大型轴承加工设备、车加工设备全部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同时压缩该项目中的保持架、滚子

加工设备、中大型轴承加工设备部分投资,共计 18,220.5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高端轴承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将由 40,000.00 万元减少至 21,779.50 万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通过《关于向宁夏西北轴承轨道交通轴承有限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宁夏阳光新 2015 年 07 月 15 日

2015-046 号公告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

目建设租用本公司建筑屋顶合同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16 日连续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15 年 07 月 17 日

2015-051 号公告

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财务总监宋树军辞职。 2015 年 07 月 25 日

2015-052 号公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7 月 28 日

聘任王国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15-054 号公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5 年 08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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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 2015-062 号公告

-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15 日

轮候冻结。 2015-068 号公告

公司收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公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18 日

司购买了 124 亩土地。 2015-070 号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再次全部被轮候冻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5 年 09 月 30 日

结 。 2015-074 号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2013 年认购的

宝塔实业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 2013 年 7 月 5

2013 年 06 月 26

宝塔石化 自宝塔实业非 日至 2016 年 7 正在履行

公开发行股份 月5日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2015 年认购的

诺 宝塔实业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

自宝塔实业本 2015 年 3 月 9

2014 年 03 月 28

宝塔石化 次非公开发行 日至 2018 年 3 正在履行

结束之日(指本 月8日

次发行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本公司董事会

将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 2013 年 07 月 03 本公司存续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宝塔实业 正在履行

办法》等法律、 日 间

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承诺自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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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票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1.承诺真实、

准确、完整、公

平和及时地公

布定期报告、披

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

的信息,并接受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

在知悉可能对

股票价格产生

误导性影响的

任何公共传播

媒体出现的消

息后,将及时予

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

术人员将认真

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

不利用已获得

的内幕消息和

其他不正当手

段直接或间接

从事本公司股

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文件

没有虚假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在提出上市

申请期间,未经

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不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

宝塔实业 截至本承诺出 2014 年 08 月 07 本公司存续期 上述借款已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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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具日,内部职工 日 间 还完毕,其他内

借款余额为 容仍在履行

8,990.80 万元。

关于内部职工

借款相关事宜,

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内部职工

借款不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

不存在委托借

款的情形,不存

在非法吸收公

众存款或变相

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等情

形。上述职工借

款到期后,公司

将予以全额偿

还,不再续期。

自本承诺出具

日起不再新开

展内部职工借

款。

1、截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

或组织不存在

与宝塔实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

和分支机构相

竞争的业务;2、

在本公司作为

2014 年 03 月 28 作为公司控股

宝塔石化 宝塔实业控股 正在履行

日 股东期间

股东期间,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公司

或组织将不在

中国境内外以

任何形式从事

与宝塔实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

和分支机构现

有业务构成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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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接竞争的业务,

包括在中国境

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宝塔

实业及其控股

子公司和分支

机构现有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公司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3、在本

公司作为宝塔

实业控股股东

期间,若宝塔实

业今后从事新

的业务领域,则

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他

公司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内

外以控股或以

参股但拥有实

质控制权的方

式从事与宝塔

实业新业务构

成直接竞争的

业务活动,包括

在中国境内外

投资、收购、兼

并与宝塔实业

及其控股子公

司和分支机构

今后从事新业

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的公司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4、在本公

司作为宝塔实

业控股股东期

间,若宝塔实业

认为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公司或组

织出现与宝塔

11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实业构成直接

竞争的经营业

务情况时,本公

司同意终止该

业务,如宝塔实

业认为该业务

有利于其发展,

其有权采取优

先收购或委托

经营的方式将

相竞争的业务

集中到宝塔实

业经营。5、本

公司承诺不以

宝塔实业控股

股东的地位谋

求不正当利益,

进而损害宝塔

实业其他股东

的利益。如因本

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的其他公

司或组织违反

上述声明与承

诺而导致宝塔

实业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本公

司同意向宝塔

实业承担相应

的损害赔偿责

任。

1、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本

公司及本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将尽量避免与

2014 年 03 月 28 作为公司控股

宝塔石化 宝塔实业之间 正在履行

日 股东期间

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将采取如

下措施进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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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范:(1)交易将

按照市场化原

则进行,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允

性和合法性;

(2)交易将履

行法定程序审

议表决,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进

行信息披露;

(3)和关联董

事在相关交易

审议时严格执

行回避表决制

度;(4)董事会

将定期对关联

交易的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

(5)宝塔实业

的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的公

允性和必要性

发表独立意见。

2、在公司作为

宝塔实业控股

股东期间,本公

司不会利用对

宝塔实业的控

股地位做出任

何损害宝塔实

业合法利益的

关联交易行为,

本公司也不会

利用宝塔实业

的控股地位损

害宝塔实业其

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公

司保证上述承

诺在本公司控

股宝塔实业期

间持续有效且

不可撤销。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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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及本公司

下属全资、控股

子公司有任何

违反上述承诺

的事项发生,本

公司同意承担

因此给宝塔实

业造成的一切

损失。

1、保证宝塔实

业资产独立完

整(1)宝塔石

化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会

违规占用、支配

宝塔实业的资

金或财产,也不

会干预宝塔实

业对其资金、资

产的经营管理;

(2)宝塔石化

将采取有效措

施保持宝塔实

业资产的完整

性,并独立于宝

塔石化及其控

2014 年 03 月 28 作为公司控股

宝塔石化 制的其他企业。 正在履行

日 股东期间

2、保证宝塔实

业的财务独立

(1)宝塔石化将

支持宝塔实业

拥有独立的财

务会计部门、独

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支持宝

塔实业独立进

行财务决策。

(2)宝塔石化

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宝塔

实业不会共用

一个银行账户;

(3)宝塔石化

1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与宝

塔实业分别依

法独立纳税。3、

保证宝塔实业

机构独立。保证

宝塔实业依法

拥有和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保

证拥有独立、完

整的组织机构

和办公场所,与

宝塔石化及其

控股的其他企

业的机构完全

分开。4、保证

宝塔实业业务

独立。5、保证

宝塔实业人员

独立(1)宝塔

石化采取措施,

保证宝塔实业

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

员不在宝塔石

化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

职;(2)宝塔石

化将采取措施

保证宝塔实业

财务人员不在

宝塔石化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兼职;3)

宝塔石化向宝

塔实业推荐董

事、监事、经理

等高级管理人

员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尊重

宝塔实业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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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使职权做出

人事任免决定。

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经

营成本,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需

求的前提下,公

司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 7 届董事

会 9 次会议 2015 年 3 月 25

2015 年 03 月 25 目前已偿还

宝塔实业 (2015.3.25)通 日至 2016 年 3

日 4,500 万元。

过之日起不超 月 24 日

过十二个月。公

司承诺:在使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

或者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在

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限到期

之前,及时将人

民币 12,000 万

元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1)从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公司董 2015 年 7 月 13

2015 年 07 月 13

宝塔实业 事、监事、高级 日至 2016 年 1 正在履行

管理人员择机 月 12 日

增持不超过 1%

的股份,不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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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分由公司控股

股东补足,并承

诺增持后 6 个月

内不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宝塔

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2)

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股东

回报规划,完善

公司中长期发

展规划; (3)

公司将进一步

通过深交所互

动易平台,向投

资者介绍公司

维护公司股价

稳定措施和公

司生产经营情

况及对公司未

来发展的分析,

同时认真做好

投资者现场调

研接待和电话

沟通咨询工作。

(1)从 2015 年

7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择机增

持不超过 2%的

股份,并承诺增

持后 6 个月內不

通过二级市场

减持公司股份;

(2)从 2015 年 2015 年 7 月 13

2015 年 07 月 13

宝塔石化 7 月 13 日起 6 日至 2016 年 1 正在履行

个月内,宝塔实 月 12 日

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择机增持不超

过 1%的股份,

不足部分由公

司控股股东补

足,并承诺增持

后 6 个月内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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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过二级市场减

持宝塔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

份;(3)积极履

行控股股东职

责,着力提高公

司质量,推动公

司建立健全投

资者回报长效

机制,不断提高

投资者回报水

平。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作出的承诺需持续履行,下一步将按承诺积极履行。

(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2015 年 07 月 02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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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 年 07 月 04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股价连续下跌情况。

建议公司采取措施应对股价

2015 年 07 月 08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下跌事宜。

2015 年 07 月 10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未来重组意向。

2015 年 07 月 14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公司复牌事宜。

2015 年 07 月 17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维护股价情况。

2015 年 07 月 24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停牌事项。

2015 年 07 月 25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2015 年 07 月 27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2015 年 08 月 04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经营状况。

2015 年 08 月 12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2015 年 08 月 17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复牌时间。

2015 年 09 月 01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2015 年 09 月 15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关于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关于公司重组情况及地铁试

2015 年 09 月 18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验情况。

关于公司重组情况及地铁试

2015 年 09 月 18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验情况。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

2015 年 09 月 29 日 证券法务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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