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4 证券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6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国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雪忠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98,325,685.47 2,191,337,196.89 -1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31,952,629.59 1,719,132,980.55 -5.0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7,143,482.69 -22.18% 383,722,513.35 -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67,317.00 -28.40% 133,137,872.60 4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977,378.73 -26.26% 32,843,557.19 -30.7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5,523,557.28 -145.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33.33% 0.75 3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33.33% 0.75 3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 0.20% 7.92% 2.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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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57,373.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28,923.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系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海
110,506,879.5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宁皮城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5,313.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87,254.8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06,055.66
合计 100,294,315.4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74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国甫 境内自然人 21.36% 37,759,236 28,319,427
毛志林 境内自然人 4.83% 8,529,001 6,396,751
李宏 境内自然人 3.44% 6,085,600 6,085,575
白宁 境内自然人 2.46% 4,350,911 1,236,4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88% 3,315,500 0
李葛卫 境内自然人 1.26% 2,220,065 0
马月娟 境内自然人 1.17% 2,063,911 1,847,937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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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
其他 0.56% 989,600 0
资产管理计划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
其他 0.56% 989,600 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其他 0.56% 989,600 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沈国甫 9,439,809 人民币普通股 9,439,809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315,500 人民币普通股 3,315,500
白宁 3,114,511 人民币普通股 3,114,511
李葛卫 2,220,065 人民币普通股 2,220,065
毛志林 2,132,250 人民币普通股 2,132,25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989,600 人民币普通股 9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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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限售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是一致
行动人关系。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李葛卫所持 2,220,065 股股份在投资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者信用账户中。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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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 97,894,765.55 254,077,223.17 -61.47% 系报告期内支付收购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款所致
应收票据 46,537,544.48 26,863,040.21 73.24% 系报告期内收回货款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111,250.01 5,364,834.57 -97.93% 系公司上年定期存款本期到期收回利息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26,277.19 - 100.00% 系公司预付机器设备等款项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35,366,056.59 176,477,410.35 33.37% 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
产品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8,751,000.00 593,443,000.00 -37.86% 系公司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部分出售及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在建工程 7,318,909.92 55,213,462.48 -86.74% 系子公司深圳威尔德购买的研发中心房产及
装修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474,345.95 1,357,842.07 -65.07% 系子公司深圳威尔德位于南山租赁的房产不
再续租,摊销并结转剩余装修费所致
短期借款 973,278.90 2,578,852.55 -62.26% 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公司银行
保证借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 100,113,972.11 69,797,816.42 43.43% 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嘉兴宏达进出口公司销售
货物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其向供应商采购
款期末比年初增加3,083.94万元所致
应交税费 23,409,995.14 16,027,388.07 46.06% 系公司转让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款税费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87,576.67 40,672.77 115.32% 系国债转贷借款计提相应的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3,085,638.82 200,160,261.00 -98.46% 系支付收购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992,513.82 84,966,207.18 -37.63% 系公司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引起递延所得税负债
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 -2,634,250.14 -5,751,971.55 54.20% 系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135,847,598.05 57,796,897.65 135.04% 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以及
公司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按
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2,782,105.11 4,395,341.23 -36.70% 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1,350,656.43 868,878.51 55.45% 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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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153,715,589.47 109,251,464.07 40.70% 主要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
以及公司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594,356.62 14,251,318.24 44.51% 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后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33,137,872.60 95,093,563.69 40.01% 主要系本期公司减持海宁皮城700万股股份,
利润 以及公司参股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523,557.28 34,051,070.95 -145.59% 系部份应收账款尚在合同期内尚未收回,现
净额 金流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6,224,169.45 1,787,399.71 1367.17% 系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净额 银行理财产品收回投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均已在临时报告披露,详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拟自筹资金 30,200 万元收购宏达控股集团 (公告 编 号:2015-045)《关于收购股权和债权暨关
2015 年 07 月 24 日
持有的宏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3333% 联交易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股权和宏达控股集团拥有的宏达股权投资管理 (公告 编 号:2015-063)《关于收购股权和债权暨关
2015 年 10 月 21 日
有限公司的 149,662,160.89 元债权。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
(公告 编 号:2015-053)《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
研发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公司调整募 2015 年 08 月 27 日
度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投项目投资进度及内部投资结构。
为更好地推动参股公司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 (公告 编 号:2015-054)《关于为参股公司海宁宏达
2015 年 08 月 27 日
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最高为 13,000 万元的银 (公告 编 号:2015-061)《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
2015 年 10 月 10 日
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的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无 无 无
书中所作承诺
李宏、毛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 报告期内未
资产重组时所 2009 年 09 见承诺内容
志林、白 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宏达高科股份;自 发生违反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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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承诺 宁 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其 月 06 日 诺事项。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获得的宏达高科股份的 30%;自限
售期满 12 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其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获得的宏达高科股份的 20%;此后
60 个月内每满 12 个月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 10%。
公司 2010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1)李宏、毛志
林、白宁与威尔德签署不少于 5 年的服务合同,起始日
李宏、毛 期为认购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之日。(2)无论以何种 报告期内未
2010 年 06
志林、白 原因自威尔德离职,从离职之日起 5 年内,李宏、毛志 见承诺内容 发生违反承
月 09 日
宁 林、白宁不得从事与威尔德构成竞争的业务(持有在任 诺事项。
何股票市场上市的任何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或债券不超过
5%除外)。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无 无 无 无
作承诺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其所持宏达高科股份限售期
满,除因本次重组所获股份以及因配股、未分配利润转
其他对公司中 报告期内未
李宏、毛 增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宏达高科全体股东同比 2010 年 03
小股东所作承 见承诺内容 发生违反承
志林 例增加股份数量之外,其不再主动增持宏达高科股份; 月 11 日
诺 诺事项。
其无意成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以任
何方式谋求成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3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1,752.2 至 15,277.86
(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752.2
业绩增长主要系公司出售持有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票及持有海宁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增
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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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末持有海宁皮城(002344)无限售股30,3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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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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