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东精艺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罗其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中的所有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罗其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所有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
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中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艺股份
股票代码:002295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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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舟
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公司邮政编码:528311
公司电话:0757-26336931
公司传真:0757-22397895
公司互联网网址:www.jingyimetal.com
公司电子信箱:jy@jingyimeta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所有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其安,其基本情况如
下:
罗其安先生,1959年4月出生,华南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副教
授,会计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82年7
月至1991年3月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1991年3月至1995年5月在广东省财经学院
任教并担任教研室主任;1995年5月至1998年5月在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务
处负责人;1995年至2010年,任第二届广东省预算会计研究会副会长;2000年至
2012年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党支书记;1998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副教
授。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在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改为广
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在广州中海达卫星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在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任独立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省预算会计研
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财政学会理事。罗其安于2008年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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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28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对《<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议案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
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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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
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
人为: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收件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余敏珊
公司邮政编码:528311
公司电话:0757-26336931
公司传真:0757-2239789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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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罗其安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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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
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
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罗其安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
围》
2.0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
分配情况》
2.0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
数量》
2.0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
解锁日和禁售期》
2.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2.06 《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解锁条件》
2.0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解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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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0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2.10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2.1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2.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3 《关于制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
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
授权委托无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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