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9 1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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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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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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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环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3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 3,690,202,064.80 3,606,606,724.24 2.32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518,731,290.13 -430,451,781.05 不适用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7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 83,533,347.92 87,335,860.42 -4.3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75,954,106.31 88,909,729.02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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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加权平均净资产 2.29 3.10 减少 26.17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56 0.062 -9.68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56 0.062 -9.68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7,382,628.42 10,382,628.42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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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1,542,560.00 -516,521.00 黄金期货交易、黄金融资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业务的投资收益和公允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价值变动损益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90,962.25 -161,631.34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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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所得税影响额 -1,138,476.54 -2,125,409.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8.46 174.55

(税后)

合计 4,610,718.09 7,579,241.6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19,41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盛屯集团 235,321,843 15.72 179,721,723 181,300,000 境内非国

质押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刘全恕 87,819,092 5.78 87,819,092 87,800,000 境内自然

质押

厦门建发股份 41,798,799 2.79 0 境内非国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姚雄杰 40,305,000 2.69 40,305,000 40,300,000 境内自然

质押

英大基金-平 35,000,000 2.34 0 其他

安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

富*创赢一期

11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英大基金-平 30,950,000 2.07 0 其他

安银行-平安

信托-平安财

富*创赢一期

104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 21,800,000 1.46 0 其他

责任公司-时

节好雨 20 号

集合资金信托

金鹰基金-工 19,389,870 1.30 0 其他

商银行-金鹰

基金盛屯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张晓樱 15,712,800 1.05 0 境内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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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张保国 11,565,612 0.77 0 境内自然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55,600,120 人民币普通股 55,600,12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41,798,799 人民币普通股 41,798,799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 35,000,000 35,000,000

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 人民币普通股

期 1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英大基金-平安银行-平 30,950,000 30,950,000

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

人民币普通股

一期 10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1,800,000 21,800,000

时节好雨 20 号集合资金信 人民币普通股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金 19,389,870 19,389,870

鹰基金盛屯 1 号资产管理计 人民币普通股

张晓樱 15,712,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12,800

张保国 11,565,612 人民币普通股 11,565,612

马洪顺 11,456,299 人民币普通股 11,456,299

马英杰 8,826,600 人民币普通股 8,826,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姚雄杰,所以深圳盛屯集团有

行动的说明 限公司和姚雄杰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

是否是一致行动人均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无

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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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A.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约 44404 万,主要系母公司发行 5 亿公司债券收到款项增加货币资金所

致;

B.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390 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回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C.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17183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

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D.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约 50197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

业务增长增加预付款所致;

E.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约 9484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增加所致;

F. 存货较年初增加约 12113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采购库存商品增加及第三季

度新增合并上海振宇增加存货所致;

G.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约 35939 万,主要系子公司购入和租入实物黄金增加所致;

H. 长期应收款增加约 3241 万,主要系子公司融资租赁的业务开展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I.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约 1203 万,主要系子公司对深圳周大发的股权投资所致;

J.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约 2548 万元,主要系矿山子公司矿山工程在建的增加所致;

K. 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约 660 万,主要系子公司新增租赁办公室装修费用及母公司发债管

理费待摊增加所致;

L.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 2251 万,主要系母公司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M.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25950 万,主要系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N. 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 18217 万,主要系子公司货款支付使用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O. 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4569 万,主要系第三季度新增合并子公司上海振宇增加应付账款所致;

P.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约 15587 万,主要系子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加预收账款所致;

Q. 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约 2845 万,主要系母公司发行债券计提利息年底归还所致;

R.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约 53106 万,主要系母公司及子公司银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增加所致;

S. 应付债券较年初增加 50000 万,系母公司本年发行 5 亿公司债券所致;

T. 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9553 万,主要系母公司按协议偿还中航信托借款的 1 亿本金所致;

U.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80816 万,主要系子公司金属供应链金融业务、金属产业链金融

服务业务增长带来收入增长所致;

V.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172732 万,主要系子公司收入增长带来成本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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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W.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71 万,主要系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增长带来税费增

长所致;

X.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355 万,主要系以前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少,没有专门设销售费

用科目,本年开始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设立销售费用核算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所致;

Y.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3286 万,主要系子公司增加、业务增长相应管理费用增多及矿山

子公司产量增加带来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对应的公允价值摊销增加所致;

Z.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4431 万,主要系集团公司发行 4.5 亿公司债带来利息增加及增加

银行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所致;

AA.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约 318 万,主要系自产黄金套期保值产生收益所致;

BB.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65698 万,主要系去年同期母公司非公开发

行收购华金矿业支付收购款而本年同期无此类收购项目所致;

CC.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28063 万,主要系上年同期母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收到款项而本期无此类项目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9,694,656股(含),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8亿元。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了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540 号)。2015年9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

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司将积极安排后续发展业务所需的融资,保障金属产

业链金属服务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并

经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6 月公司收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202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5 亿元公

司债券。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完成本次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 5 亿元人民币。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15 亿元。目前,已经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1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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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如未

是 能及

是 时

否 时履

否 履

承 及 行应

有 行

承诺背 诺 承诺 承诺时间及 时 说明

承诺内容 履 应

景 类 方 期限 严 未完

行 说

型 格 成履

期 明

履 行的

限 下

行 具体

原因

盈 深圳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了 2013 年 1 月 是 是

利 盛屯 《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 1 日至 2015

预 集团 《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相关附 年 12 月 31

测 有限 件,埃玛矿业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日

及 公司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

补 净利润数分别为 12,474.63 万元、

偿 15,681.32 万元及 15,681.32 万元。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

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未

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

集团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

偿。

盈 刘全 上市公司与盛屯集团、刘全恕签订了 2013 年 1 月 是 是

与重大

利 恕 《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根据 1 日至 2015

资产重

预 《埃玛矿业采矿权评估报告》及相关附 年 12 月 31

组相关

测 件,埃玛矿业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日

的承诺

及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预测

补 净利润数分别为 12,474.63 万元、

偿 15,681.32 万元及 15,681.32 万元。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果埃玛矿业

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未

实现前述预测净利润额,刘全恕和盛屯

集团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股份补

偿。

股 深圳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2013 年 1 月 是 是

份 盛屯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易中 10 日至

限 集团 取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 2016 年 1 月

售 有限 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 9日

公司 股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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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转增之股份等。

股 刘全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2013 年 1 月 是 是

份 恕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交易中取 10 日至

限 得的公司股份,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促使 2016 年 1 月

售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以及由该部分股 9日

份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之股份等”。“在原承诺期满后,本

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及转让的股份占本人本次交易中取得

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

超过 30%,在二十四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60%。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盛屯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09 年 8 月

同 集团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20 日;承诺

业 有限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公司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与再融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资相关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的承诺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与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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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资相关 决 市泽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09 年 8 月

的承诺 同 琰实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20 日;承诺

业 业发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展有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限公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司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市源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09 年 8 月

同 鑫峰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20 日;承诺

业 实业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发展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有限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与再融 公司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资相关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的承诺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12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姚娟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英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09 年 8 月

同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20 日;承诺

业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与再融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资相关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的承诺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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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姚雄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杰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09 年 8 月

同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20 日;承诺

业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与再融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资相关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的承诺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盛屯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10 年 6 月

同 集团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3 日;承诺

业 有限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公司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与再融

争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资相关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的承诺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14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公司

及本公司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

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公

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允定

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第三

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上市

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性造成

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易形成

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市泽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10 年 6 月

同 琰实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3 日;承诺

业 业发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竞 展有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争 限公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与再融 司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资相关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的承诺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解 深圳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与上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市源 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 2010 年 6 月

同 鑫峰 时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3 日;承诺

业 实业 关联方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期限:长期

与再融 竞 发展 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承诺

资相关 争 有限 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

的承诺 公司 接或者间接参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

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

或本公司控制的关联企业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

能存在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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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的

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成

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解 姚娟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英 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 2010 年 6 月

同 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今后 3 日;承诺

业 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 期限:长期

竞 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承诺

争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

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

所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

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

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

与再融 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

资相关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

的承诺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

“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

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

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

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

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

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

益。”

解 姚雄 “本人与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 承诺时间: 是 是

决 杰 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本 2010 年 6 月

同 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今后 3 日;承诺

与再融 业 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 期限:长期

资相关 竞 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 承诺

的承诺 争 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者间接

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

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人及本人

所控制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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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

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将立即通知上

市公司,赋予上市公司针对该商业机会

的优先选择权或者由上市公司收购构

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和资产,以确保

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本人

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避免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严格按照

“公平、公正、自愿”的商业原则,公

允定价,避免因与市场交易价格或独立

第三方价格具有明显差异造成的损害

上市利益的情形发生;确保相关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持续性关联交易不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业绩稳定

性造成影响;确保上市公司因为关联交

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确保

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

益。”

股 姚雄 “承诺在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中认购 承诺时间: 是 是

份 杰 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2013 年 8 月

限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19 日;承诺

与再融

售 期限:2014

资相关

年 6 月 16

的承诺

日至 2017

年 6 月 15

其 深圳 “201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丫他探矿权 承诺时间: 是 是

他 盛屯 证(证号:T52520081102017841)转换 2014 年 3 月

与再融

集团 成采矿权证的手续,生产规模为 6 万吨 7 日;承诺

资相关

有限 /年。如贵州华金未按期完成前述工作, 期限:截至

的承诺

公司 则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盛屯矿业集 到扩证办理

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补偿。” 完成。

股 姚雄 “姚雄杰先生及盛屯集团计划自 2015 承诺时间: 是 是

份 杰及 年 7 月 7 日起十二个月内,在符合中 2015 年 7 月

增 深圳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 8 日。承诺

持 盛屯 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期限:截止

其他

及 集团 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到 2016 年 4

股 有限 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 月 17 日

份 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1 亿股,增持金额不

限 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并承诺,在增持

17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售 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股 刘全 “刘全恕先生计划近期在符合中国证 承诺日期: 是 是

份 恕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 2015 年 7 月

增 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 9日

持 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

其他 及 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6 亿

股 元。”

业 姚雄 “同时,公司提出 2015 年业绩目标, 承诺日期: 是 是

绩 杰、 201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较上 2015 年 7 月

承 陈 年增幅不低于 50%。若上述目标没有实 11 日;

其他 诺 东、 现,不足部分将由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

应海 生负责补偿 96%、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

珍 补偿 3%、公司总裁应海珍女士补偿

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东

日期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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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货币资金 1,049,956,868.01 605,913,587.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7,962,393.59 5,371,117.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500,000.00 8,600,000.00

应收账款 543,024,698.39 371,197,074.24

预付款项 967,538,880.00 465,566,589.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575,516.29 575,516.29

其他应收款 128,722,798.73 33,881,330.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06,480,342.17 85,351,450.0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45,474,450.35 186,089,325.92

流动资产合计 3,462,235,947.53 1,762,545,990.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长期应收款 32,406,296.50

长期股权投资 58,581,150.61 46,555,458.52

投资性房地产 2,645,164.25 2,737,571.57

固定资产 646,877,285.31 634,395,263.60

在建工程 107,850,677.53 82,375,202.16

工程物资 73,822.79 67,767.15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752,501,880.71 2,787,061,122.49

开发支出

商誉 527,335,562.38 527,335,562.38

长期待摊费用 19,010,383.33 12,410,078.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438,980.81 64,927,694.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64,877,771.65 4,181,022,288.56

资产总计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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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0,000,000.00 220,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86,930,871.00 144,594,59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51,174,020.78 69,000,000.00

应付账款 91,656,459.46 45,970,880.73

预收款项 228,052,654.31 72,187,152.2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781,638.32 4,456,278.37

应交税费 40,155,657.62 48,332,901.47

应付利息 46,355,085.87 17,909,406.50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696,411,823.46 165,349,755.2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23,590,210.82 788,372,964.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90,084.20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1,1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4,469,817.50 2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95,350.00 995,3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5,618,871.60 591,447,475.8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63,674,123.30 1,477,723,834.31

负债合计 3,887,264,334.12 2,266,096,798.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20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97,799,282.80 1,897,799,282.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4,428,697.79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0,921,779.21 211,755,13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690,202,064.80 3,606,606,724.24

少数股东权益 149,647,320.26 70,864,756.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39,849,385.06 3,677,471,480.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27,113,719.18 5,943,568,279.27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987,477.35 291,771,465.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975,743.0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442,504.39 792,504.39

预付款项 14,502,050.00 4,502,05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42,932,903.50 440,707,977.61

存货 8,975,666.97 73,102.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10,816,345.21 737,847,100.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595,282.00 5,595,28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285.43 11,285.43

21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29,788,569.06 3,645,891,312.14

投资性房地产 2,645,164.25 2,737,571.57

固定资产 11,139,015.97 11,505,190.97

在建工程 73,313,776.93 71,629,474.8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3,580.04 211,761.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88,520.41 174,33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416,378.93 56,519,774.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550,000.00 17,55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4,741,573.02 3,811,825,984.47

资产总计 5,835,557,918.23 4,549,673,084.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86,930,871.00 94,551,870.00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75,156.25 1,775,156.25

预收款项 411,778.81 51,938.81

应付职工薪酬 1,039,895.45 959,036.29

应交税费 -1,625,538.72 -348,378.26

应付利息 44,383,541.60 16,608,611.07

应付股利 72,000.00 72,000.00

其他应付款 1,005,247,295.68 182,832,816.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38,235,000.07 296,503,050.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90,084.20 35,281,008.42

应付债券 1,150,000,000.00 650,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22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5,53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2,705,621.70 885,281,008.42

负债合计 2,520,940,621.77 1,181,784,059.3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97,052,305.00 1,497,052,30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89,768,021.59 1,889,768,021.5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72,203,030.13 -18,931,30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14,617,296.46 3,367,889,025.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35,557,918.23 4,549,673,084.91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期期末金额(1-9

(7-9 月) (7-9 月)

月) 月)

一、营业总收 1,722,866,047.50 1,013,849,526.39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其中:营业收 1,722,866,047.50 1,013,849,526.39 4,136,882,824.61 2,328,718,545.82

利息

收入

已赚

保费

手续

费及佣金收

二、营业总成 1,671,451,365.81 924,109,302.06 4,043,288,730.65 2,228,319,657.93

23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其中:营业成 1,561,339,569.46 852,113,683.23 3,794,678,986.54 2,067,363,397.59

利息

支出

手续

费及佣金支

退保

赔付

支出净额

提取

保险合同准

备金净额

保单

红利支出

分保

费用

营业 7,262,251.85 4,785,209.00 15,612,363.24 8,904,860.08

税金及附加

销售 1,737,030.40 3,552,100.43

费用

管理 65,185,548.85 54,378,555.85 144,637,553.72 111,777,017.51

费用

财务 35,926,965.25 12,920,479.67 83,450,710.62 39,138,051.73

费用

资产 -88,625.69 1,357,016.10 1,136,331.02

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 -786,980.00 -132,600.00 -1,510,381.00 322,600.00

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投资 -907,136.31 -6,691.12 764,346.18 -2,416,385.12

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其中: -151,556.32 -29,859.12 -229,513.83 -209,640.41

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

收益(损失以

24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 49,720,565.38 89,600,933.21 92,848,059.14 98,305,102.77

(亏损以

“-”号填

列)

加:营业外 7,426,787.52 114,347.48 10,453,473.67 190,441.81

收入

其中: 28,444.22

非流动资产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 135,121.35 118,223.10 232,476.59 129,712.93

支出

其中:

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57,012,231.55 89,597,057.59 103,069,056.22 98,365,831.65

(亏损总额

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 6,041,598.78 15,959,840.53 10,927,990.58 12,522,980.93

费用

五、净利润 50,970,632.77 73,637,217.06 92,141,065.64 85,842,850.72

(净亏损以

“-”号填

列)

归属于母 47,509,383.38 73,913,320.27 83,533,347.92 87,335,860.42

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 3,461,249.39 -276,103.21 8,607,717.72 -1,493,009.70

损益

六、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

净额

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

(一)以

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

25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1.重

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

产的变动

2.权

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

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

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

2.可

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

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损益

4.现

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

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6.其

26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归属于少

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 50,970,632.77 73,637,217.06 92,141,065.64 85,842,850.72

总额

归属于母 47,509,383.38 73,913,320.27 83,533,347.92 87,335,860.42

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

总额

归属于少 3,461,249.39 -276,103.21 8,607,717.72 -1,493,009.70

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

益:

(一)基本 0.032 0.049 0.056 0.062

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 0.032 0.049 0.056 0.062

每股收益(元

/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6,817,996.43 419,573.22 11,226,272.52 1,276,190.00

减:营业成本 30,802.44 30,802.44 92,407.32 92,407.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8,151.44 7,646.16 422,055.21 20,605.0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251,298.69 7,479,282.72 20,201,575.09 18,719,266.79

财务费用 25,733,314.90 9,642,805.36 65,433,769.70 29,335,704.23

资产减值损失 52,484.46 -33,064.4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367,830.00 1,678,589.00

益(损失以“-”号填

27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列)

投资收益(损失 -24,785.57 -6,691.12 -121,043.08 62,006,574.04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24,785.57 -29,859.12 -102,743.08 -209,640.41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6,858,186.61 -16,747,654.58 -73,418,473.34 15,147,845.1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59,685.81 22,641.53 2,365,982.04 32,391.53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04.80

其中:非流动资

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4,498,500.80 -16,725,013.05 -71,052,796.10 15,180,236.63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149,441.19 -17,781,067.01 -8,965,890.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8,349,059.61 -16,725,013.05 -53,271,729.09 24,146,126.74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

28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

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349,059.61 -16,725,013.05 -53,271,729.09 24,146,126.7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45,980,423.18 2,717,400,344.9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965,536.10 20,381,52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2,945,959.28 2,737,781,873.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630,728,912.23 2,975,036,423.6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29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055,191.48 26,620,211.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1,784,138.21 96,057,382.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109,007.49 70,519,636.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1,677,249.41 3,168,233,65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731,290.13 -430,451,781.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16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75,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035,409.28 2,758,137.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035,409.28 3,056,30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30,513,402.51 126,230,459.7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255,205.92 670,015,421.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16,176,690.72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08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945,299.15 796,943,961.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909,889.87 -793,887,655.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1,061,599,0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40,000,000.00 40,00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5,000,000.00 190,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519,623.92 176,332,003.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5,519,623.92 1,428,431,08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7,293,949.48 2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9,046,214.93 68,157,623.6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5,684,064.99 1,145,63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2,024,229.40 274,303,256.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3,495,394.52 1,154,127,827.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4,589.66 -1,315.2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7,928,804.18 -70,212,924.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1,958,864.61 227,111,57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89,887,668.79 156,898,655.31

30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886,262.52 1,329,963.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5,382,151.14 1,125,997,890.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268,413.66 1,127,327,85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416,00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364,777.17 8,381,417.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3,763.15 815,697.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3,487,614.04 1,172,656,879.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5,892,154.36 1,181,853,99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76,259.30 -54,526,139.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2,973,16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2,100.00 82,973,16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673,341.97 37,395,002.38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1,000,000.00 942,015,421.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8,08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3,673,341.97 980,108,504.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461,241.97 -897,135,336.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1,021,599,0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9,022,500.44 96,878,432.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9,022,500.44 1,118,477,512.33

31 / 32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793,949.48 4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498,763.50 57,595,604.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993,224.00 695,32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285,936.98 98,290,926.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4,736,563.46 1,020,186,586.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6,348,419.21 68,525,109.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6,800,975.56 1,525,068.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452,556.35 70,050,178.41

法定代表人:陈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环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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