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为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宜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
定,我们就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拟收购标的上
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公司将上述担保的具
体情况通知我们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审阅了相关文件后,
对公司为其拟收购标的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事项发表意
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拟收购智能制造标的公司的担保,该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
强的核心竞争力,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未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为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在上海招商银行贷款提供 3000 万元的贷
款担保。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先平、范乐天、高文生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