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4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
东海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 11 名,出席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
人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在审阅该报告后发表意见,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第
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形成了决议。参会的董事签署了对公司第三季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二、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以 11 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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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实际情况和业务经营的需要,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
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 职权和责任 第二条 职权和责任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
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 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大会报告工作; 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上市方案; 及上市方案;
(七)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 (七)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 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联交易等事项;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 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 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惩事项;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 (十一) 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
标准预案; 贴标准预案;
(十二)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度;
(十三) 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十三) 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方案;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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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十四) 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 (十四) 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案; 方案;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 (十六)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 (十七)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
检查经理的工作;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八)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8.03 (十八)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 8.03 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十九) 制定及检查股东通讯政策及 (十九) 制定及检查股东通讯政策
实施情况; 及实施情况;
(二十) 将董事会部分职权授予管理 (二十) 将董事会部分职权授予管
层,并且明确授权的范围,特别是管 理层,并且明确授权的范围,特别是
理层应向董事会汇报并取得事先批准 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汇报并取得事先
的事项范围; 批准的事项范围;
(二十一) 定期评估并不断完善公司 (二十一) 定期评估并不断完善公
治理,定期评估董事会自身表现,包 司治理,定期评估董事会自身表现,
括: 包括:
1、 制 定 及 检 查 公 司 1、 制定及检查公
治理政策及实践情况; 司治理政策及实践情况;
2、 检 查 及 监 督 董 事 2、 检查及监督董事及
及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及 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培训及持
持续专业能力发展情况; 续专业能力发展情况;
3、 检 查 及 监 督 公 司 3、 检查及监督公司在
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 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
的政策及实践情况; 政策及实践情况;
4、 制定、检查及监督 4、 制定、检查及监督
公司职员及董事的行为准则 公司职员及董事的行为准则
及合规准则; 及合规准则;
5、 定 期 检 查 董 事 向 5、 定期检查董事向公
公司履行职责所需付出的贡 司履行职责所需付出的贡
献,监督董事付出时间以履行 献,监督董事付出时间以履
职责的情况; 行职责的情况;
6、 检查公司遵守《香 6、 检查公司遵守《香
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 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
管治守则》的情况; 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二十二)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二十二)决定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
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建设所需资金的融资;
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 (二十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
则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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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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