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 B 股 编号:临 2015--04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
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变更,同时根据经
营范围的调整、变更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第 2.02 条规定的公
司经营范围条款以及第 10.11 条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
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
电、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备租赁、农场种植、旅游
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活
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
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经营范围中增加:“矿山工程施工”。
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售、煤
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
电、电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山工程施工、设备租赁、
农场种植、旅游开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健
身训练及户外活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以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第 2.02 条及第 10.11 条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 2.02 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 第 2.02 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经营范围 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
是: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 是:原煤生产、运输、洗选、焦化、原煤销
售、煤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 售、煤炭进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搬
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运、装卸、公路建设与经营、煤矿设备及煤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 化工设备进口、加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
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电、电 许可证经营)、矿山物资、太阳能发电、电力
力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业务承装(修、试)、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矿
设备租赁、农场种植、旅游开发、旅游商贸、 山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农场种植、旅游开
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浴、水疗服务、 发、旅游商贸、餐饮、客房、会议服务、洗
健身训练及户外活动、烟酒销售、副食品销 浴、水疗服务、健身训练及户外活动、烟酒
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 销售、副食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公司的 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 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
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 10.11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 10.11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决算方案; 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亏损方案; 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股票方案; 票方案;
(八)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八)拟订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
和解散方案; 解散方案;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
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
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 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 (十二)制订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预
预案; 案;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公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任或更换公司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
查经理的工作; 经理的工作;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8.03 条规定 (十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8.03 条规定须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 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
事项; 项;
(二十)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依本章程第 (二十)按照公司实际情况依本章程第
16.15 条的规定调整优先股的股息支付日; 16.15 条的规定调整优先股的股息支付日;
(二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十一)决定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
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 所需资金的融资;
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权。 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或
董事会须根据本章程第 10.25 条的规定 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会须根据本章程第 10.25 条的规定对
前款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