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 2015-035 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
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以部分土地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果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集司”,
公司占 65%股权)为建设重庆港主城港区果园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工程,将其
持有的果园作业区内、位于江北区鱼嘴镇楼房社 1、2、3、5、7 社、井池村、
堰坪村和原港机厂的土地使用权(108 房地证 2015 字第 00205 号,共计面积
557,101 平方米)做抵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12 年,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下浮 3%,宽限期 2 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