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四名独立董事对七届二十七次董
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谨慎的认真审
阅,发表意见如下: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此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永清 曲 凯
陈 重 孙芳城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