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盛集团:关于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9 1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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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及标的:本公司拟将一宗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

价 1,086.29 万元转让给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此次交

易总额为 1,086.29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 5 名关联董事就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由于兰州市城市规划的调整,公司原布点规划的现代物流体

系建设项目-兰州果蔬保鲜库,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

发小区 69 号地内,占地面积为 19,645.40 平方米(约 29.50 亩),不能

用于工业厂房建设,需重新布点。公司为了盘活存量资产,拟将该宗工

业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本公司与甘肃

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就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协议。

1

经交易双方商定:此次转让的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645.40 平方米,约 29.50 亩),以 2015 年 9 月 25 日为基准日,甘肃

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方圆估字[2015587]号土地评

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 1,086.29 万元,作为上述资产的交易价格。

(二)本次交易对方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系本公司控股

股东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本次交易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董事会公告,经公司独立董事李铁林、曹香芝、

刘志军、陈秉谱的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 5 名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为国有独资

公司,公司注册地为: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 81 号西 15 楼,法定代表人为:

罗红杰,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

房销售。

2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度(已审计)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472,575.98 1,769,360.59

负债总额 2,033,578.49 2,110,617.71

股东权益 -561,002.51 -341,257.12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931.16 -1,845.4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土地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小

区 69 号 地 内 , 本 公 司 拥 有 该 宗 土 地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 建 筑 面 积 为

19,645.40 平方米,约 29.47 亩; 地类(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权证号:兰国用(2005)第 J102 号;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甘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土地主要采用基准地

价作为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新方圆估字[2015587]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对象 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值

土地 19,645.40 1,086.29

19,645.40 1,086.29

合 计

截止协议书签署日,上述资产未设定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该宗土地

等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的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签

3

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双方自愿签署上述协议,协议中对资产范

围、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资产交割等事项都做出了明确的

约定:

1、交易标的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将坐落于兰州市城关区九州经济开发小区 69 号地内的工业

建设用地 19,645.40 平方米(约 29.47 亩)全部转让给甘肃省农垦房地

产综合开发公司。

以具有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甘肃新方圆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对标的物之一—土地使用权所出具的新方圆估字[2015587]号土地评估

报告的评估价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上述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

1,086.29 万元。

2、交易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土地转让价款 20%作为

定金,剩余款项在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清全部款项。

3、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

管部门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全额缴

纳。

4、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

五、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协议履行完毕后,上述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权益及风险由甘

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承担和享有。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此次交易目的是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金占用,公司决定将

该宗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

2、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转让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减少

无形资产摊销值;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状况,补充流动资金,提高本公

司资产的整体盈利能力和资产使用效率。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盘活公

司存量资产,减少管理成本。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内容客观真

实,定价方法、结算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

法,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5

4、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5、土地评估报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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