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38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关联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对生产厂房和生产设备的日常需求,本项
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
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新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
关联董事陈锦、蒋富国、李红、刘松、吴华、熊奕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满足公司生产对厂房和设备的需要,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成发集团”)租赁部分厂房及设备,2015 年度租金预计 2,684.91 万元。
2015 年,成发集团部分在建厂房、设备完工转固,转固后实际由公司使用,
未形成租赁合同并未纳入年度关联租赁预算。经与成发集团协商,公司拟就上述
资产与成发集团签订租赁协议,承租成发集团的部分厂房及设备,租赁价款总额
约为 1,100 万元,租赁期限为实际使用日期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关
于审议“新增关联资产租赁”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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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议公告》(临 2015-036)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临 2015-037)。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是
公司正常业务需要,采取成本加成法定价,即以实际使用的资产折旧加上合理利
润及税费确定价格,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且
是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作出的,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交易各方利益
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
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二)201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同意公司开展以下
关联资产租赁:
单位:万元
2015 年 截止公告日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额 原因
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承租资产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2,684.91 1,887.98 按计划进行
(三)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以下关联资产租赁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占同类业务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联人累计已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新增金额 比例(%) 发生金额 比例(%)
发生的交易 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成发集团部分在建
厂房、设备完工转
向关联人 成都发动机(集团) 固,转固后实际由
1,100.00 29.06 0 1,519.96 57.81%
承租资产 有限公司 公司使用,未形成
租赁合同并未纳入
年度关联租赁预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前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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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锦
住所: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成发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国有全资
注册资本:75,496 万元人民币
历史沿革:成发集团创建于 1958 年,是中国航空发动机及其衍生产品科研、
制造基地。成发集团拥有 5 个全资子公司、1 个控股上市子公司和 5 个参股公司,
管控体系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现有职工 5,600 余人,占地面积 66 万平方米,
资产总额 56.3 亿元。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航空发动机,压力容器(限分公司经营)、石
油化工机械,燃气热水器,结构性金属制品,夹具,模具,量具,磨具,通用工
具,非标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器材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金属锻、
铸加工;机电产品及技术、设备、原辅料、零配件的进出口;承办本公司“三来
一补”业务;动力生产及节能技术改造, 电气及动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
维修;设备装置检验;高电压试验;防盗安全门的生产、 销售;房地产开发经
营(凭资质证经营);化学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制造、加
工、销售轴承项目。(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律、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
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成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36.02%的股份。
关联(股权)关系: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100%
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
52.85%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36.02%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详见“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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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政策
1、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下总原则和顺序制定:
(1)如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如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
价格。
(3)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
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
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
2、前述关联交易中主要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资产租赁,采取成本加成法定价,即以实际使用的资产
折旧加上合理利润及税费确定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对生产厂房和生产设备的需求,本项关联
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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