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公司增加与淄
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淄川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鲁泰公司已事前向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征求意见,本人认
为上述关联交易为鲁泰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定价及支付方式合理,不会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
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鲁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鲁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董事刘石祯、王
方水、刘子斌、秦桂玲依法回避表决。
(4)鲁泰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
(5)上述关联交易是鲁泰公司生产中正常发生的日常交易,不
存在损害鲁泰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周志济 张承珠 王 磊
徐建军 赵 耀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