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变更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关于部分人事调整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变更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免去张汉明先生财务总监一职的调整,其提议、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前述调整。
二、我们认真审核了邵侠先生的履历资料,考察并评估了邵侠先生本人的任
职资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聘任邵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上述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由董事会
审议来聘任财务总监(属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2、聘任邵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3、鉴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合法,且邵侠先生任职资质适格,我们同意邵
侠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到会独立董事对变更财务
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欧永良 赵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