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1513 号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森源”)
201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专项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更正 2014 年年报会计差错是河南森源管理层的责任,按照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定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
一、2014 年报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的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
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15]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河南森源 2015 年 2 月发生
一笔 2013 年销售业务的退回,涉及金额 2,053.92 万元,未及时入账,
未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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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河南森源对发现的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2014 年度合并
利润表,调减营业收入 20,539,230.78 元,营业成本 14,143,117.40 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9,000.31 元,资产减值损失 2,403,090.00 元,调增
所得税费用 360,463.50 元,调减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3,934,486.57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调减应收账
款 21,627,810.00 元,调增存货 14,143,117.40 元,调减递延所得税资
产 360,463.50 元,调减应交税费 3,910,669.53 元,调减盈余公积
393,448.65 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3,541,037.92 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3,934,486.57 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
报表项目 并资产负债表修改前 修改金额 并资产负债表修改后
金额 金额
应收账款 956,518,600.96 -21,627,810.00 934,890,790.96
存货 538,242,748.50 14,143,117.40 552,385,865.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64,492.39 -360,463.50 15,804,028.89
资产总计 3,876,284,960.75 -7,845,156.10 3,868,439,804.65
应交税费 46,345,114.50 -3,910,669.53 42,434,444.97
盈余公积 104,503,828.46 -393,448.65 104,110,379.81
未分配利润 758,969,012.91 -3,541,037.92 755,427,974.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876,284,960.75 -7,845,156.10 3,868,439,804.65
(或股东权益)总计
2、对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报表项目 2014 年合并利润表 修改金额 2014 年度合并利润表修
2
修改前金额 改后金额
营业收入 1,145,740,576.45 -20,539,230.78 1,125,201,345.67
营业成本 690,556,673.52 -14,143,117.40 676,413,556.12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30,890.45 -419,000.31 9,011,890.14
资产减值损失 30,400,879.22 -2,403,090.00 27,997,789.22
所得税费用 52,382,042.70 360,463.50 52,742,506.20
净利润 271,178,149.19 -3,934,486.57 267,243,662.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3,089,921.18 -3,934,486.57 259,155,434.61
3、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报表项目 修改金额 司资产负债表修改后
资产负债表修改前金额
金额
应收账款 762,475,178.40 -21,627,810.00 740,847,368.40
存货 417,081,831.07 14,143,117.40 431,224,948.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41,729.37 -360,463.50 11,581,265.87
资产总计 3,625,364,371.65 -7,845,156.10 3,617,519,215.55
应交税费 26,796,171.97 -3,910,669.53 22,885,502.44
盈余公积 104,503,828.46 -393,448.65 104,110,379.81
未分配利润 670,826,830.52 -3,541,037.92 667,285,792.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625,364,371.65 -7,845,156.10 3,617,519,215.55
(或股东权益)总计
4、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2014 年母公司利润 2014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
报表项目 修改金额
表修改前金额 修改后金额
营业收入 1,941,130,866.65 -20,539,230.78 1,920,591,635.87
营业成本 1,498,300,916.71 -14,143,117.40 1,484,157,799.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7,368,444.14 -419,000.31 6,949,443.83
资产减值损失 21,728,072.37 -2,403,090.00 19,324,982.37
所得税费用 33,138,447.41 360,463.50 33,498,910.91
净利润 271,178,149.19 -3,934,486.57 267,243,662.62
二、结论
我们认为,河南森源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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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河南森源 201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较小,对河南森源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公允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专项说明仅供河南森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送 201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
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〇 一 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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