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5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张建津未出席本次会议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张建津缺席审议本次三季报的董事会会议,且无法对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负责人郑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雪艳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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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303,473,316.75 3,247,806,533.57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72,405,796.93 2,909,863,225.10 2.1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5,168,911.42 2.34% 618,805,264.76 -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787,346.51 -1.85% 119,262,305.99 1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2,772,905.28 25.01% 118,372,404.47 12.5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9,123,002.96 39.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65 1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65 1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3% -0.02% 4.05% 0.3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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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042.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26,613.7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03.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617.08 公益捐赠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7,041.45
合计 889,901.5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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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
国有法人 51.36% 93,710,608
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7% 4,507,700
责任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农
业银行-工银瑞信
其他 0.80% 1,462,1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
行-南方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
行-中欧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
行-博时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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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农业银
行-大成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
行-嘉实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
行-广发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
行-华夏中证金融 其他 0.80% 1,462,100
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93,710,608 人民币普通股 93,710,608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507,7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7,7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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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
1,46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2,100
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无
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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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2015年9月期末数为14844583.90元,比期初数增加47.08%,其主要原因:预付款项与应
付账款重分类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期末数为17955404.51元,比期初数减少32.97%,其主要原因:新冠进项
税重分类所致。
3. 短期借款:2015年9月期末数为50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150%,其主要原因:生化短期贷款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所致。
4. 应付账款:2015年9月期末数为72034655.33元,比期初数减少47.26%,其主要原因:预付款项与应
付账款重分类所致。
5. 预收款项:2015年9月期末数为1824313.54元,比期初数减少51.14%,其主要原因:以预售方式的
销售业务减少所致。
6. 应付职工薪酬:2015年9月期末数为8881016.82元,比期初数减少46.06%,其主要原因:发放工资
所致。
7. 应交税费:2015年9月期末数为4306333.67元,比期初数减少42.90%,其主要原因:新冠进项税重
分类所致。
8. 应付利息:2015年9月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本期无应付利息所致。
9. 其他应付款:2015年9月期末数为103614136.72元,比期初数增加140.81%,其主要原因:收到置换
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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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期末数为0.00元,比期初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生化短期
贷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重分类所致。
11. 财务费用:2015年7-9月本期数为-492102.98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68.58%,其主要原因:利息收入
减少所致。
12. 投资收益:2015年7-9月本期数为621277.14元,比上期发生额减少88.08%,其主要原因:合资公司
经营利润减少所致。
13. 营业外收入:2015年7-9月本期数为32798.99元,比上期发生额减少99.01%,其主要原因:上期含拆
迁补偿款,本期无此项目所致。
14. 所得税费用:2015年7-9月本期数为1536456.49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06%,其主要原因:利润增
加所致。
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5年1-9月本期数为10533886.20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99.73%,其
主要原因:本期收到天士力分利所致。
1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5年1-9月本期数为20000000.00元,比上期发生额增加100%,
其主要原因:收到置换款所致。
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5年1-9月本期数为20000000.00元,比上期发生额减少73.86%,其主要原
因:偿还贷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5年1-9月本期数为57696308.64元,比上期发生额减少
48.27%,其主要原因: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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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天津医药集团在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秉承着彻底解决天津医药集团内部同业竞争问题的坚定决心,天津医药集团在 5 年
内将进一步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并购、业务调整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方式进行重组整合,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资产纳入同一上市平台、出售
予独立第三方或停止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以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对于力 2012 年 11
天津市医
生制药而言,主要涉及天津医药集团化学药平台整合,具体包括: 2012 年 11 月 26 日至 正在
药集团有
收购报告书 (1)天津医药集团承诺在 3 年内将目前与力生制药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化学药制造 月 26 日 2017 年 11 履行
限公司
或权益变动 企业太河制药等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纳入力生制药上市 月 26 日
报告书中所 平台或出售予独立第三方,以消除其与力生制药的同业竞争情况;
作承诺 (2)对于目前与力生制药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药研有限,天津医药集团承诺将在 5
年内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重组等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将其纳入力生制药上市平台或
出售予独立第三方,以消除其与力生制药的同业竞争情况。
金浩公司在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天津金浩
1、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避免同业竞争,金浩公司亦作出承诺将促使下 2012 年 11 正在
医药有限 长期有效
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力生制药 月 26 日 履行
公司
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在一般日常业务营运中,天津医药集团、金浩公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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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力生制药的待遇与给予其他下属企业的待遇相同。
2、金浩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与力生制药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
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金浩
公司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力生制药承担任何不当的责任和
义务。
渤海国资在天津医药集团股权无偿划转《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1、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司力生制药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渤海国资作出如下承
诺:
(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不支持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目前或
天津渤海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国有资产 (3)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 2012 年 11 正在
长期有效
经营管理 会与力生制药及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以及本 月 26 日 履行
有限公司 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力生制药或其下属企业。
(4)凡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与力生制药及
其下属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技术并适用于商业化的,应优先转让予力生制
药或其下属企业。
(5)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2、为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渤海国资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通过国有资
产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后,将尽力避免与上市公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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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交易对方协商,以保证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公司发行上市时,天津医药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的可能性,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
下承诺:“对于中央药业拥有的复方利血平等 16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药研有限拥有
的吲达帕胺片等 5 个药品的药品注册证(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天津医药集团保
证该两公司在力生制药上市后的三至六个月内将上述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
截至目前,医药集团上市承诺所涉及的 19 个药品注册证号已经注销完毕,药研有限
将其拥有的坎地沙坦酯片的药品注册证(两个注册文号)转让给新冠制药的事项尚
未履行完毕。2010 年 9 月 27 日,新冠制药和药研有限签署了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
首次公开发 天津市医 制剂的购买协议,并已支付了部分款项,坎地沙坦酯原料药及制剂的归属权已属于 已履
2014 年 07
行或再融资 药集团有 新冠制药。根据协议,药研有限在改进产品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收率,降低生产成 行完
月 15 日
时所作承诺 限公司 本后再办理药品文号的转移。由于药研有限在 2013 年进行整体搬迁和新版 GMP 认 毕
证,影响了生产放大实验,致使原计划中生产放大及稳定测试等工作进度有所推迟,
计划在 2014 年 10 月底前完成原料药和制剂的中试放大验证工作。2015 年 8 月 31
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提交工艺变更申请材料。
由于药品工艺变更需要国家药监局审批,国家药监局批准药品工艺变更后还需向国
家药监局递交药品注册证转让申请,而国家药监局的审批期限不可预知,因此,本
次药品工艺变更申请报送国家药监局后,医药集团将密切关注审批进度,及时披露
进展情况。如本次药品注册证转让不能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坎地沙坦酯药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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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证将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医药集团将赔偿力生制药在药品注册证转让过程中发生
的损失。在药品注册证转让至力生制药全资子公司完成前,药研有限不生产和销售
坎地沙坦酯药品,不和力生制药产生同业竞争。具体公告详见 2010 年 11 月 3 日、
2011 年 1 月 5 日、2011 年 8 月 2 日、2012 年 12 月 26 日、2014 年 2 月 14 日和
2014 年 6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发行上市时,天津市医药集团为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天津医药集团将不会从事及允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如有任何业务或资产在现在或未来与力生制药构成同业竞争,则我公司承诺力
天津市医 生制药可对其进行收购或由我公司自行放弃。
2010 年 04 正在
药集团有 (2)天津医药集团在与力生制药的任何交易中,将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 长期有效
月 12 日 履行
限公司 公认的合理价格和条件进行。
(3)天津医药集团将依照力生制药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的行使相应权利、承担
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力生制药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发行上市时,公司作出的承诺:
1、公司现生产的吲达帕胺(原料药)全部供本公司生产吲达帕胺片自用,未对外销
天津力生
售,今后也不对外销售。 2010 年 04 正在
制药股份 长期有效
2、公司拥有相关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明细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对于相关药品中 月 12 日 履行
有限公司
在产的产品,自 2008 年 4 月 20 日起,不再进行生产;待库存产品销售完毕后,将
不再进行该产品的销售;对于未生产的药品,将不再组织生产。
天津市医 公司发行上市时,天津医药集团关于生化制药肝素钠注射液事宜的承诺:为了维护 2010 年 04 长期有效 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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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集团有 力生制药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果由于生化制药生产的、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肝 月 12 日 履行
限公司 素钠注射液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患者的投诉、诉讼或索赔
等,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集团承担。
公司收购中央药业 100%股权时,天津医药集团所作承诺:天津医药集团将促使下
其他对公司 天津市医
属、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力生制药 2011 年 10 正在
中小股东所 药集团有 长期有效
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活动,在一般日常业务营运中,天津医药集团给予力生制药 月 31 日 履行
作承诺 限公司
的待遇与给予其他下属企业的待遇相同。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00% 至 5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0,217.2 至 13,932.5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288.36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营销模式转型升级取得一定成效,经营业绩逐步步入良性增长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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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洁
二 0 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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