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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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浩樑、公司负责人陈志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雪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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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80,874,077.59 761,111,231.12 -10.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1,921,579.23 495,175,784.75 5.4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2,075,967.99 286.24% 206,437,184.75 14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3,565.16 -127.31% -24,898,300.45 82.3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82,431.17 -116.81% -22,709,267.92 29.2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825,196.08 -79.2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127.31% -0.0305 -13.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48 -127.31% -0.0305 -1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1% 14.48% -5.15% 7.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575,527.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59,449.0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342.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771.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6,840.45
合计 -2,189,032.5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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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8,42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上海盈方微电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92% 211,692,576 211,692,576 质押 197,665,000
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舜元企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63% 86,777,984 43,946,616 质押 80,000,000
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信三威投资
咨询中心(有限
其他 4.77% 38,980,000
合伙)-华夏二
号私募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金赢 37 号结
其他 2.25% 18,412,803
构化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东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神
龙 91 号证券投资 其他 1.57% 12,795,881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万向信托有限公
司-万信-证券
结构化投资集合 其他 1.53% 12,502,874
资金信托计划 66
号
荆州市国有资产
国有法人 1.50% 12,230,400
监督管理委员会
方正东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赢
其他 0.64% 5,243,530
聚 1 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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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
方正东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方
正东亚神龙 11 其他 0.61% 5,015,048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李亦纯 境内自然人 0.56% 4,539,80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831,368 人民币普通股 42,831,368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
38,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980,000
伙)-华夏二号私募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 37 号结
18,412,803 人民币普通股 18,412,803
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神
龙 9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2,795,881 人民币普通股 12,795,881
划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万信-证券
结构化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6 12,502,874 人民币普通股 12,502,874
号
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230,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30,400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赢
5,243,530 人民币普通股 5,243,530
聚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方
正东亚神龙 1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5,015,048 人民币普通股 5,015,048
金信托计划
李亦纯 4,539,801 人民币普通股 4,539,801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托-【越王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3,70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2,000
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说明 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报告期末,股东李亦纯通过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本公司股份 4,539,80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6%。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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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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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超过30%说明
货币资金 112,089,756.52 218,857,073.08 -106,767,316.56 -48.78% 预付货款、技术授权费等增加
应收票据 4,657,503.60 61,399,007.22 -56,741,503.62 -92.41% 票据到期承兑
应收账款 78,615,156.06 30,613,005.88 48,002,150.18 156.80% 本期赊销业务增加
预付款项 159,905,654.25 55,660,156.18 104,245,498.07 187.29% 预付货款、技术授权费等增加
联谊置业股权转让,合并范围变化
存货 70,073,757.98 260,318,391.69 -190,244,633.71 -73.08%
导致存货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 10,000,000.00 新增合伙企业首期投资款
固定资产 19,785,902.12 6,066,030.97 13,719,871.15 226.18% 运输、生产设备投入增加
在建工程 53,177,706.24 4,663,619.00 48,514,087.24 1040.27% 数据中心建设投入增加
开发支出 50,044,997.60 15,916,796.08 34,128,201.52 214.42% 研发支出增加
收购宇芯科技、Soaring Wisdom
商誉 13,657,424.09 - 13,657,424.09
Capital, LLC 股权产生
长期待摊费用 18,325,270.11 175,457.97 18,149,812.14 10344.25% 生产开模费增加
短期借款 25,061,900.84 3,955,792.84 21,106,108.00 533.55% 银行贷款增加
应付账款 53,893,510.18 38,185,051.39 15,708,458.79 41.14% 本期赊购业务增加
预收款项 2,093,809.64 5,455,967.98 -3,362,158.34 -61.62% 预收货款减少
应交税费 11,497,562.92 18,734,038.57 -7,236,475.65 -38.63% 本期缴纳了土地增值税
联谊置业股权转让,合并范围变化
其他应付款 52,402,142.99 134,542,749.02 -82,140,606.03 -61.05%
导致往来款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 395,465.50 606,227.05 -210,761.55 -34.77%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资本公积 182,564,551.03 131,895,121.28 50,669,429.75 38.42% 收到业绩补偿款
联谊置业股权转让导致少数股权
少数股东权益 -1,293,686.15 45,135,784.98 -46,429,471.13 -102.87%
权益减少
项目 本期发生额(1-9月) 上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业务类型、渠道拓展带来整体营业
营业收入 206,437,184.75 85,619,040.36 120,818,144.39 141%
收入的上升
业务类型、渠道拓展导致整体营业
营业成本 148,721,469.60 50,240,352.65 98,481,116.95 196%
成本的上升
房地产销售业务计提的营业税及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7,693.74 94,147.66 463,546.08 492%
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 4,562,644.44 2,624,761.58 1,937,882.86 74% 销售投入增加
上年同期不包括上海1-6月房地产
管理费用 76,746,503.50 47,577,235.29 29,169,268.21 61%
板块管理费用;本期人力、房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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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5,205,558.90 405,152.45 -5,610,711.35 -1385% 汇率变动引起汇兑收益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2,713,378.34 911,288.65 1,802,089.69 198% 赊销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营业外支出 145,360.20 28,294.37 117,065.83 414% 原办公房提前退租支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并经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4,808,547股,其中,陈志成认购62,333,036
股、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89,047,195股、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26,714,158股、旭源
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6,714,15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该等募集资
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5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536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5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发《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3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
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考虑到反馈意见中相
关中介机构准备工作尚需一定时间,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有限”)于2015年6月4日收到《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6152 号)及相关诉讼材料,主要内容为
深圳市大坦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坦数码”)就与盈方微有限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深圳市福田
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事由:2015年3月3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购销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
被告采购2个型号的液晶屏总成,合同总价款为9,598,000美元,双方约定由被告的香港子公司InfoTM
Microelectronics(HK)Co.,Limited(以下简称“InfoTM”)在香港向原告交货,原告依据合同约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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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易方式另行向InfoTM下达采购订单。当天原告与被告的子公司InfoTM下达了采购订单,并另行签订了购销
合同。合同约定InfoTM交货时间为InfoTM收到原告20%的定金后一周内。原告已于2015年4月8日按照合同
约定把20%的定金即1,919,600美元支付到被告指定的账户上,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原
告交付货物。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认为被告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
原告诉讼请求事项(1)判令解除双方订立的《购销合同》;(2)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23,551,572
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2015年8月,大坦数码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保全盈方微有限名下价值
23,551,572元的财产。
法院作出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盈方微有限名下价值23,551,572元的财产。
因该案件尚未进行审理,上述的财产保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
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015年7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的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
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财通证券资管盈方微通鼎10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
有本公司股票。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4800万份,按照2:1设立优先级和进取级。优先级和进取级的初始配
比不超过2:1。集合计划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9月8日公司公告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并于2015年9月14
日、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8日、2015年9月3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关
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公告编号:2015-070、公告编号:2015-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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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15-074),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拟认购Altair Semiconductor Ltd. BB
的系列优先股,标的总金额约5,000万美元(公告编号:2015-065),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
工作,交易双方仍在持续协商沟通、细化、完善本次交易具体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2014 年 12 月 26 日
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2015 年 01 月 15 日
网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6 月 16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2015 年 03 月 12 日
网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2015 年 04 月 25 日
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6 月 09 日
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8 月 31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关于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顶 2015 年 07 月 21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9 月 08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9 月 14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 年 09 月 21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9 月 28 日
报》、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015 年 09 月 30 日
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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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盈方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
过户完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
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2015 年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 12,500 万元;若未
能实现上述任一年度的净利润
承诺数,则盈方微电子应在公 该承诺仍在承
司以上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 诺有效期内,承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 2014 年 05 月 15 诺持续有效且
2年
有限公司 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同 日 正在履行当中,
时,作为保障上述业绩承诺的 不存在违背该
措施,盈方微电子将在:1)本 承诺的情形。
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之日
起的 30 日内将 2014 年度公司
股改承诺 净利润承诺数 5,000 万元的
30%,即 1,500 万元汇入公司指
定的账户作为 2014 年度利润实
现的保证金;2)盈方微电子将
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将 2015
年度公司净利润承诺数 12,500
万元的 30%,即 3,750 万元汇入
公司指定账户作为 2015 年度利
润实现的保证金。
若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未能按时缴纳上述保证金, 该承诺仍在承
或者未能达到上述业绩承诺且 诺有效期内,承
未能按期按承诺向公司以现金 2014 年 05 月 15 诺持续有效且
陈志成 2年
补足差额,本人将在上海盈方 日 正在履行当中,
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义务 不存在违背该
到期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 承诺的情形。
现金向公司补足。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 该承诺仍在承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2014 年 05 月 15
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持公 4年 诺有效期内,承
有限公司 日
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之外, 诺持续有效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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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盈方微电子进一步承诺自盈方 正在履行当中,
微电子受让的公司股份过户完 不存在违背该
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承诺的情形。
施完毕之日起 48 个月内,盈方
微电子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
股份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5 元
/股,在公司实施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
息事宜时,该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盈方微电子如有违反上
述承诺的卖出交易,其卖出股
份所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公
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除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
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其所持公
司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之外,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进一步承诺其自受让的舜元实
业股份过户完成、舜元实业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之日
起 48 个月内,上海盈方微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减
持舜元实业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人民币 15 元/股,在舜元实业实
施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该承诺仍在承
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宜时,该 诺有效期内,承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上海盈 2014 年 05 月 15 诺持续有效且
陈志成 4年
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如有违 日 正在履行当中,
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以下 不存在违背该
简称"违规交易"),上海盈方微 承诺的情形。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卖出股份所
获得的资金将全部划入上市公
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若上
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未
能在上述违规交易之日起二十
个工作日内将所获得的资金将
全部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
股东所有,本人将在上述违规
交易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等额
的资金。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该承诺仍在承
收购报告书或权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2014 年 06 月 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公司 长期 诺有效期内,承
益变动报告书中 有限公司 日
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 诺持续有效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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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所作承诺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正在履行当中,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 不存在违背该
露义务人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 承诺的情形。
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方面的完整及独立。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未来可
能出现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
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 该承诺仍在承
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投资其他 诺有效期内,承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 2014 年 06 月 09 诺持续有效且
长期
有限公司 务的企业,或经营其他与上市 日 正在履行当中,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 不存在违背该
行其他与上市公司具有利益冲 承诺的情形。
突或竞争性的行为,以保障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为了将来尽量规范和减少信息
披露义务人和上市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
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尽可能避
免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该承诺仍在承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
诺有效期内,承
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2014 年 06 月 09 诺持续有效且
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长期
有限公司 日 正在履行当中,
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不存在违背该
规、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
承诺的情形。
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
司及其关联方造成损失,由本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盈方微电子作为公司目前的第
一大股东、陈志成作为公司目
前的实际控制人,自本承诺函 该承诺已于
签署之日起,将承继公司原第 2015 年 4 月 23
其他对公司中小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 2014 年 08 月 17
一大股东舜元投资和原实际控 1年 日履行完毕,不
股东所作承诺 有限公司和陈志成 日
制人陈炎表在《补偿承诺》项 存在违背该承
下的如下义务:即承诺公司 诺的情形。
2014 年度预计实现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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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5,158,258.92 元。若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
披露的数字为准)未能达到上
述业绩承诺,其差额部分由盈
方微电子在上述审计报告正式
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向公司补足;若盈方微电子
不能按期补足的,则由陈志成
在上述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
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公司
补足。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信心,计划自 2014 年 7 月 15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
该承诺已履行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2014 年 07 月 14 完毕,不存在违
陈志成 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在二级 1年
日 背该承诺的情
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形。
数量不少于 200 万股,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份的 2%。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的信心,计划自 2014 年 7 月 15
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
该承诺已履行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 2014 年 07 月 14 完毕,不存在违
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在二级 1年
展有限公司 日 背该承诺的情
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
形。
数量不少于 200 万股,累计增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份的 2%。
该承诺仍在承
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
诺有效期内,承
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根据市
2015 年 07 月 09 诺持续有效且
陈志成 场波动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 1年
日 正在履行当中,
求的前提下适时考虑对公司股
不存在违背该
票进行增持。
承诺的情形。
鉴于舜元投资所持的公司有限
该承诺仍在承
售条件股份 40,831,368 股将于
诺有效期内,承
2015 年 8 月 3 日上市流通,舜
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 2015 年 07 月 08 诺持续有效且
元投资承诺:在本次解除股份 6 个月
展有限公司 日 正在履行当中,
限售后,我公司所持股份自
不存在违背该
2015 年 7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
承诺的情形。
不予减持,6 个月后将根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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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监会以及相关监管政策及法
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执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5 年 07 月 01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中小投资者 仲裁诉讼、非公开发行股
至 09 月 30 日
票、股东增持等情况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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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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