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荣三七: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9 12: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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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顺荣三七 公告编号:2015-099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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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俊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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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4,350,876,883.18 3,415,279,026.28 27.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78,440,335.93 2,644,746,835.26 12.6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21,917,546.18 1,174.99% 3,271,224,131.31 1,43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657,167.22 20,580.62% 353,925,547.27 10,748.9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0,177,375.27 8,753.63% 314,672,581.64 9,237.4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56,140,766.76 4,182.0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 7,900.00% 0.400 5,6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0 7,900.00% 0.400 5,6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4.64% 12.60% 12.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363,896.44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42,492,386.0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9,888.15

减:所得税影响额 930,469.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55,166.28

合计 39,252,965.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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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16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卫伟 境内自然人 23.01% 201,829,026 201,829,026

曾开天 境内自然人 21.05% 184,652,087 184,652,087

吴绪顺 境内自然人 11.64% 102,068,891 102,068,891

吴卫红 境内自然人 9.55% 83,792,331 83,792,331

吴卫东 境内自然人 9.50% 83,344,042 83,257,292 质押 60,967,620

吴斌 境内自然人 4.01% 35,201,987 35,201,987 质押 22,302,000

叶志华 境内自然人 2.20% 19,275,746 19,275,746

安徽国富产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基金管理有限 2.06% 18,063,000 0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汇添富均衡增长

其他 1.09% 9,589,700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杨大可 境内自然人 0.94% 8,261,033 8,261,03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8,0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63,0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混

9,589,700 人民币普通股 9,589,7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6,287,825 人民币普通股 6,28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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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芳 4,924,810 人民币普通股 4,924,8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

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3,000,085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8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

2,626,514 人民币普通股 2,626,514

施罗德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庆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2,467,335 人民币普通股 2,467,335

王麒杰 1,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000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

1,793,491 人民币普通股 1,793,491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1,775,060 人民币普通股 1,775,060

大数据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

明 前十名股东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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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201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948,489,409.87元,比年初数上升59.24%,主要原因是:经营款项回收所致。

(2)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8,188,033.74元,比年初数上升74.46%,主要原因是:收到未到期汇票增加

所致。

(3)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64,332,290.67元,比年初数上升49.80%,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导致应收经

营款项相应增长。

(4)截止2015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90,637,409.46元,比年初数上升103.36%,主要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

增加所致。

(5)截止2015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45,830,763.36元,比年初数上升172.06%,主要原因是:对外投资

增加所致。

(6)截止2015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178,082,762.78元,比年初数上升951.18%,主要原因是:增加对联营企

业投资所致。

(7)截止201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4,420,056.49元,比年初数上升331.60%,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48,030,349.27元,比年初数上升48.59%,主要原因是:应付经营性款项增加

所致。

(9)截止2015年9月30日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0元,比年初数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股利已于本期支付完毕所致。

(10)截止2015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50,920,511.4元,比年初数上升1,031.78%,主要原因是:收到的重组款

项增加所致。

(11)截止2015年9月30日股本期末余额为877,108,143元,比年初数上升170.00%,主要原因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截止2015年9月30日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为11,346,258.94元,比年初数上升2,201.51%,主要原因是: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截止201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55,890,939.76元,比年初数上升933.04%,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

净利润累积所致。

(14)截止2015年9月30日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505,862,330.92元,比年初数上升157.66%,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

末少数股东收益累积所致。

(15)2015年1-9月份营业收入发生数为3,271,224,131.31元,比上年数上升1,430.61%,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司

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期

数未包含。)

(16)2015年1-9月份营业成本发生数为1,307,274,576.19元,比上年数上升650.46%,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司以

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期数

未包含。)

(17)2015年1-9月份销售费用发生数为1,078,043,895.12元,比上年数上升7,244.47%,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司

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期

数未包含。)

(18)2015年1-9月份管理费用发生数为277,641,113.24元,比上年数上升978.91%,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司以2014

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期数未包

含。)

(19)2015年1-9月份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为29,992,542.18元,比上年数上升3,964.86%,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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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

期数未包含。)

(20)2015年1-9月份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98,800,248.32元,比上年数上升7,315.55%,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变更(公司

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而上年同期

数未包含。)

(21)2014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3,848.25万元,增长4,182.08%,主要原因系合并范围

变更(公司以2014年11月30日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合并三七互娱财务报表,本报告期包含了三七互娱的数据,

而上年同期数未包含。)

(22)2014年1-9月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35.98万元,去年同期为-2,283.85万元,增长1,775.6%,主要原

因系合并范围变更(新增合并范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9,114.50万)以及本期新增对外投资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15年6月2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575号)。中国证

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收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575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

交的《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

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4、根据当前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及公司状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

出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之前的320,000万元调整为280,000万元,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相关议案经2015年9月28日召

开的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15年9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于同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

复材料。

6、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2015 年 05 月 05 日

5-05-05/1200962543.PDF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2015 年 06 月 02 日

公告 5-06-02/1201088517.PDF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5 年 09 月 12 日

5-09-12/1201583350.PDF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2015 年 09 月 29 日

公告 5-09-29/1201651123.PDF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

2015 年 09 月 29 日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5-09-29/1201651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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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1、吴氏家族

承诺在本次

交易完成前

以及本次交

易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减

持所持上市

公司任何股

份;同时,吴

绪顺、吴卫

红、吴卫东在

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

每年转让股

吴绪顺、吴卫 份的比例不

红、吴卫东 超过其本人 2014 年 04 月 正在严格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简称"吴氏 所持上市公 30 日 行当中

家族") 司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

股份。2、吴

氏家族承诺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36 个

月内保证其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

量超过其他

任何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直接

或间接所持

8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数量,并

维持对上市

公司的实际

控制地位;

3、如吴氏家

族违反上述

承诺,除承担

相关法律法

规和上市规

则规定的监

管责任外,还

应当就每次

违反承诺的

行为向上市

公司支付

5,000 万元违

约金,并继续

履行相应承

诺。"

李卫伟、曾开

天的股份锁

定安排:1、

李卫伟、曾开

天承诺:自本

次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其在本

次发行中取

得的顺荣股

份的股份;同

李卫伟、曾开 2014 年 04 月 正在严格履

时,为保证其

天 30 日 行当中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为上

市公司持续

服务和本次

交易盈利预

测补偿承诺

的可实现性,

李卫伟、曾开

天应按照如

下要求转让

其于本次交

易中所获顺

9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荣股份的股

份:自本次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24 个

月内,李卫伟

累计可转让

股份数不超

过其于本次

发行获得的

上市公司全

部新增股份

的 10%,曾开

天累计可转

让股份数不

超过其于本

次发行获得

的上市公司

全部新增股

份的 30%;自

本次新增股

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

李卫伟累计

可转让股份

数不超过其

于本次发行

获得的上市

公司全部新

增股份的

30%,曾开天

累计可转让

股份数不超

过其于本次

发行获得的

上市公司全

部新增股份

的 60%;自本

次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 48

个月内,李卫

伟累计可转

让股份数不

超过其于本

次发行获得

10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的上市公司

全部新增股

份的 50%,曾

开天累计可

转让股份数

不超过其于

本次发行获

得的上市公

司全部新增

股份的 90%。

自本次新增

股份上市之

日 60 个月内,

李卫伟累计

可转让股份

数不超过其

于本次发行

获得的上市

公司全部新

增股份的

70%;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

日 48 个月后,

曾开天可转

让其剩余的

于本次发行

获得的上市

公司全部新

增股份。自本

次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 60

个月后,李卫

伟可转让其

剩余的于本

次发行获得

的上市公司

全部新增股

份。2、李卫

伟、曾开天承

诺:如李卫

伟、曾开天根

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

11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议》的约定负

有股份补偿

义务的,则李

卫伟、曾开天

当期实际可

转让股份数

应以当期可

转让股份数

的最大数额

扣减当期应

补偿股份数

量,如扣减后

实际可转让

股份数量小

于或等于 0

的,则李卫

伟、曾开天当

期实际可转

让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

转让股份数

量还应扣减

该差额的绝

对值。

(一)业绩承

诺 李卫

伟和曾开天

承诺三七玩

2013 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

不低于

22,000 万元。

如标的股权

李卫伟、曾开 交割于 2013 2014 年 04 月 正在严格履

天 年度内完成, 30 日 行当中

李卫伟和曾

开天承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三

七玩逐年实

现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30,000 万元、

36,000 万元;

12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如标的股权

交割于 2014

年度内完成,

李卫伟和曾

开天承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三

七玩逐年实

现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30,000 万元、

36,000 万元、

43,2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

是指三七玩

合并报表中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依法

取得的财政

补贴及税收

减免除外)后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利润。(二)

补偿安排

1、补偿金额

的计算 如

三七玩在承

诺期内未能

实现承诺净

利润,则李卫

伟、曾开天应

在承诺期内

各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在

指定媒体披

露后的十个

工作日内,向

顺荣股份支

付补偿。当期

的补偿金额

按照如下方

式计算:当期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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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偿金额=

(基准日至

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净利

润数-基准

日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

承诺期内各

年度承诺净

利润之和×

本次交易的

总对价-已

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

金额中李卫

伟、曾开天分

别所占比例,

按照李卫伟、

曾开天在本

次交易中各

自取得的对

价占比进行

分配(即李卫

伟占 46.67%,

曾开天占

53.33%)。

交易各方同

意,股份交割

日后,顺荣股

份和三七玩

应在承诺期

内各会计年

度结束后的 5

个月内聘请

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专项

审核报告》。

2、补偿的具

体方式(1)

如李卫伟、曾

开天当期需

向顺荣股份

支付补偿,则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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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李卫伟、

曾开天因本

次交易取得

的尚未出售

的股份进行

补偿,不足部

分由李卫伟、

曾开天以现

金补偿。具体

补偿方式如

下: ①先由

李卫伟、曾开

天以本次交

易取得的尚

未出售的股

份进行补偿,

具体如下:A、

当期应补偿

股份数量的

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

股份数量=当

期应补偿金

额/本次发行

的股份价格

B、顺荣股份

在承诺期内

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或分配股

票股利的,则

应补偿股份

数量相应调

整为:当期应

补偿股份数

量(调整后)

=当期应补偿

股份数(调整

前)×(1+

转增或送股

比例)

C、顺荣股份

在承诺期内

已分配的现

15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股利应作

相应返还,计

算公式为:返

还金额=截至

补偿前每股

已获得的现

金股利(以税

后金额为准)

×当期应补

偿股份数量

D、李卫伟、

曾开天应按

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

议》的约定,

发出将当期

应补偿的股

份划转至顺

荣股份董事

会设立的专

门账户并对

该等股份进

行锁定的指

令。当期应补

偿的股份全

部划转至专

门账户后,由

顺荣股份董

事会负责办

理顺荣股份

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向

李卫伟、曾开

天定向回购

并注销当期

应补偿股份

的具体手续。

②按照以上

方式计算出

的补偿金额

仍不足以补

偿的,差额部

分由李卫伟、

16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曾开天以现

金补偿。李卫

伟、曾开天需

在收到顺荣

股份要求支

付现金补偿

的书面通知

之后 30 日内

将所需补偿

的现金支付

至顺荣股份

指定的银行

账户内。 ③

如标的股权

交割于 2014

年度内完成,

且 2013 年度

三七玩实现

的净利润未

达到 22,000

万元,则在本

次交易完成

后按照前述

补偿方式进

行股份补偿。

(2)在承诺

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顺荣

股份聘请各

方一致认可

的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

的股权进行

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

试报告》。如:

标的股权期

末减值额>承

诺期内已补

偿股份总数

×本次发行

的股份价格+

17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期内已

补偿现金,则

李卫伟、曾开

天应对顺荣

股份另行补

偿。补偿时,

先以李卫伟、

曾开天因本

次交易取得

的尚未出售

的股份进行

补偿,不足的

部分由李卫

伟、曾开天以

现金补偿。因

标的股权减

值应补偿金

额的计算公

式为:应补偿

的金额=期末

减值额-承诺

期内因实际

利润未达承

诺利润已支

付的补偿额。

(3)在各年

计算的应补

偿金额少于

或等于 0 时,

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

金额不冲回。

计算结果如

出现小数的,

应舍去取整。

(4)无论如

何,李卫伟、

曾开天向顺

荣股份支付

的补偿总额

不超过本次

交易的股份

对价和现金

对价之和。

18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5)顺荣股

份与李卫伟、

曾开天一致

确认,李卫

伟、曾开天对

顺荣股份补

偿的实施,以

标的股权交

割完成及本

次交易的总

对价支付完

毕为前提。

交易对方李

卫伟、曾开天

已分别承诺:

1、交易对方

之间不存在

任何亲属关

系或其他关

联关系,也不

存在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

排,在三七玩

的经营管理、

决策、提案和

股份收益等

方面形成一

李卫伟、曾开 致行动关系 2014 年 04 月 2014 年 12 月 正在严格履

天 的情形;除三 30 日 后 36 个月内 行当中

七玩之外,交

易对方目前

不存在以直

接或间接方

式共同投资

于其他企业

的情形,亦不

存在其他合

伙、合作、联

营等其他经

济利益关系。

在顺荣股份

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

19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

交易项目完

成后,交易对

方不会基于

所持有的顺

荣股份的股

份谋求一致

行动关系;2、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 36 个

月内,不以任

何形式直接

或间接增持

上市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

限于在二级

市场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

协议受让上

市公司股份、

认购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

等),也不通

过任何方式

谋求对上市

公司的控制

地位,不与上

市公司其他

任何股东采

取一致行动,

不通过协议、

其他安排与

上市公司其

他股东共同

扩大其所能

够支配的上

市公司股份

表决权;3、

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同意

上市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以现

20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方式收购

其所持有的

三七玩剩余

22%/18%的

股权,收购价

格不高于有

证券从业资

格的评估机

构就该等股

权届时出具

的评估结果。

交易对方在

上市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

之日起 30 日

内正式启动

该等股权转

让的相关工

作。 如李卫

伟或曾开天

违反上述承

诺,违反承诺

方除承担相

关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

的监管责任

外,还应当就

每次违反承

诺的行为向

上市公司支

付违约金

5,000 万元,

并继续履行

相应承诺。

曾开天承诺:

在重大资产

重组完成后

36 个月内,放

弃所持上市 2014 年 04 月 2014 年 12 月 正在严格履

曾开天

公司股份所 30 日 后 36 个月内 行当中

对应的股东

大会上的全

部表决权、提

名权、提案

21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权,且不向上

市公司提名、

推荐任何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曾

开天对放弃

所持股份表

决权事项补

充承诺:在吴

氏家族作为

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期

间,自愿放弃

所持上市公

司股份所对

应的全部表

决权、提名

权、提案权,

且不向上市

公司提名、推

荐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

李卫伟承诺:

在资产重组

完成后 36 个

月内,放弃所

持上市公司

股份所对应

的股东大会

2014 年 04 月 2014 年 12 月 正在严格履

李卫伟 上的全部表

30 日 后 36 个月内 行当中

决权、提名

权、提案权,

且不向上市

公司提名、推

荐任何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

三七互娱 此承诺为公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司 2015 年非

李卫伟、曾开 2015 年 05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公开发行股

天 15 日

2017 年度实 2017 年度 票收购三七

现的净利润 互娱 40%股

22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数(合并报表 权方案中所

中扣除非经 作承诺,目前

常性损益(依 该发行申请

法取得 的财 中国证监会

政补贴及税 已受理,尚未

收减免除外) 核准。

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不低

于 50,000 万

元、 60,000

万元、72,000

万元。如三七

互娱未实现

前述承诺的

业绩,则由李

卫伟、曾 开

天以现金方

式进行补偿。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

不减持所持

吴绪顺、吴卫 有的通过首

2015 年 7 月

红、吴卫东 次公开发行 2015 年 07 月

10 日-2017 年 严格履行中

(简称"吴氏 及参与 2014 10 日

12 月 31 日

家族") 年重大资产

重组定向增

发所获得的

股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自 2015 年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2015 年 07 月 7 月 10 日

李卫伟 起未来十二 严格履行中

10 日 起未来十二

个月不减持

个月

本公司股票

自 2015 年

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2015 年 07 月 7 月 10 日

曾开天 起未来十二 严格履行中

10 日 起未来十二

个月不减持

个月

本公司股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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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1,182.27% 至 1,213.67%

幅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

49,000 至 50,200

区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821.34

元)

2014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收购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60%股

权之重大资产重组,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5 年,三七互娱继续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三七互娱 2015 年将实现净利润 78,000 万元至

80,000 万元。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七互娱的韩国控股子公司ENP Games Co.,Ltd持有韩国上市公司ESTsoft Corp. 512,936股的股份。年初至

报告期末该项投资产生的归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折合人民币10,119,998.81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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