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15-05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
公司综合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魏水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认
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公司关于解散南京和创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