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茅惠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树琴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95,762,692.66 2,531,758,099.17 22.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08,798,021.12 1,074,986,872.50 96.1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9,464,992.93 -28.46% 1,486,100,441.24 -2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9,956,021.76 40.71% 95,043,243.57 4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8,298,518.63 41.13% 91,529,083.94 40.3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21,018,370.73 -2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33.33% 0.27 3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33.33% 0.27 3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0.63% 6.63% 0.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709.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297,052.5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638,189.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7,994.08
合计 3,514,159.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819,558.28 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13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24% 124,383,532 0 质押 7,700,000
公司
佳源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4.77% 98,625,800 0 质押 40,880,000
申万菱信基金-光
大银行-申万菱信
其他 3.15% 12,521,970 12,521,970
资产-华宝瑞森林
定增 1 号
创金合信基金-招
商银行-鹏德成长 其他 1.81% 7,202,396 7,202,396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1.76% 6,990,679 6,990,679
公司
诺安基金-工商银
其他 1.67% 6,664,447 6,664,447
行-沈利萍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 6,629,115 0 质押 3,710,000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全趋势投
其他 1.66% 6,624,913 6,624,913
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张桂兴 境内自然人 1.29% 5,151,854 5,151,854 质押 5,151,854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双安誉
其他 1.07% 4,240,604 0
信宏观对冲 5 号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124,383,532 人民币普通股 124,383,532
佳源有限公司 98,6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98,625,800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6,629,115 人民币普通股 6,629,115
南京双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双安
4,240,604 人民币普通股 4,240,604
誉信宏观对冲 5 号基金
湖州易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39,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9,300
湖州联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49,300 人民币普通股 949,300
张树林 847,125 人民币普通股 847,125
湖州太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8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825,800
杨文宗 803,160 人民币普通股 803,16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前 10 名股东中,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佳源有限公司、湖州玉研生物技术有限公
明 司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不适用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票据 124,523,027.13 236,900,809.31 -47.44% 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61,160,766.87 17,798,663.63 243.63% 主要系期末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3,955,780.9 1,877,842.05 110.66%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计提的应收
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2,045,650.76 5,686,581.49 -64.03% 主要系出口退税及尤夫包材借款收回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496,117,960.76 127,029,268.13 290.55%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244,638,867.3 33,276,580.56 635.17% 主要系20万吨项目二期项目设备到位所致。
工程物资 1,774,406.74 278,354.24 537.46% 主要系20万吨项目二期安装材料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70,680.42 10,221,205.35 -41.59% 主要系尤夫科技利润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337,761,276.38 705,029,233.23 -52.09% 主要系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 156,595,623.83 235,708,646.61 -33.56% 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主要从票据及现汇结算
所致。
应交税费 1,657,479.94 5,400,516.06 -69.31% 主要系上年计提的各类税费在本期缴纳所致。
应付利息 1,041,323.87 3,751,936.32 -72.25% 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 1,576,394.05 958,512.55 64.46% 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99,860,000.00 60,200,000.00 65.88%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增加所致。
负债
长期借款 110,300,000.00 165,460,000.00 -33.34% 主要系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所致。
股本 398,154,658.00 238,195,880.00 67.15% 主要系本期定向增发所致。
资本公积 1,343,436,569.04 552,722,348.49 143.06% 主要系本期定向增发股本溢价所致。
未分配利润 328,571,254.91 245,437,805.34 33.87%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38,087.47 450,607.14 196.95% 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69,432,733.31 101,091,921.86 -31.32% 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所
致。
财务费用 32,348,420.84 54,425,368.66 -40.56% 主要系本期借款减少所致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984,757.97 2,760,112.14 -171.91% 主要系应收账款净增加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4,297,052.56 2,852,380.87 50.65%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补贴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589,450.03 12,107,964.44 70.05% 主要系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14,574,194.00 -50,305,906.48 1320.46% 主要系20 万吨项目二期项目投资增加及购买
量净额 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05,475,495.66 -183,667,152.46 375.21% 主要系公司定向增发,收到投资款所致。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0,784,873.24 51,259,561.84 -78.96% 主要系20 万吨项目二期项目投资增加及购买
加额 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2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3)浙湖知初字第53号】传票、应诉
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绍兴市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
纤道公司")诉讼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2013年2月14日,公司向复审委员会提出古纤道相关ZL201010126514.3号发明专利权无效申请,该请
求被驳回。
2013年2月14日,公司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中止诉讼申请,由于前述古纤道专利无效的
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直接影响到申请人专利侵权案的实体处理,因此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专利侵权案
中止诉讼。
2014年4月16日,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复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第
21890号“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并宣告专利号为ZL201010126514.3的发明专利无效,后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2015年3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高行(知)终字第2980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古纤道拥有的专利号为ZL201010126514.3的发明专利(即“管
状薄膜蒸发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复审委员会及原审法院认定有误。判决书判令撤销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知行初字第4587号行政判决;撤销复审委员会第2189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复审委员会需以第ZL201010126514.3号,名称为“管状薄膜蒸发器”的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
性为基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2015年8月15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浙湖知初字第53号《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经审查认为,由于古纤道公司在本案中提出诉请所依据的名称为“管状薄膜蒸发
器”、专利号为ZL201010126514.3的发明专利权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2980号终审判决认定权利要求1
不具备创造性,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案涉专利重新作出审查并确定有效的权利要求的
话,古纤道公司可根据新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另行提起侵权诉讼。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一十九、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古纤道公司的起诉。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
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2015 年 12 至 2016 年 12 严格履行承
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 月 16 日 月 31 日 诺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公司;茅惠新;茅惠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2010 年 06 严格履行承
忠;茅惠根;湖州玉 2013-06-13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月 08 日 诺
研生物技术有限公
份。
司
茅惠新;湖州尤夫控
股有限公司;佳源有
限公司;湖州太和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湖
州玉研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湖州易发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湖 2009 年 01 严格履行承
避免同业竞争 9999-12-31
州威腾投资咨询有 月 10 日 诺
限公司;湖州联众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资咨询有限公司;湖
资时所作承诺 州尤夫纺织有限公
司;湖州尤夫丝带织
造有限公司;杭州恒
祥投资有限公司
茅惠新;叶玉美;茅 2009 年 01 严格履行承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定的承诺 9999-12-31
惠忠 月 10 日 诺
茅惠新;陈彦;陈有
西;冯小英;李军;沈 2009 年 06 严格履行承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999-12-31
勤俭;朱民儒;许宏 月 01 日 诺
印;钱毅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 2010 年 06 严格履行承
股份限售承诺 2013-06-08
公司 月 08 日 诺
2010 年 06 严格履行承
佳源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2013-06-08
月 08 日 诺
湖州玉研生物技术 2010 年 06 严格履行承
股份限售承诺 2013-06-08
有限公司 月 08 日 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所认购的
2015 年 07 严格履行承
公司;国投瑞银基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12 个月内不转让 2016-07-14
月 14 日 诺
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和上市交易。
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创金合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张桂兴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 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 2014 年 08 严格履行承
2015-02-14
公司 的公司股份。 月 15 日 诺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 在本次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 2014 年 06 严格履行承
2014-12-26
公司 的公司股份。 月 27 日 诺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所作承诺 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
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2015 年 07 严格履行承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 2016-7-3
股份有限公司 月 03 日 诺
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
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63% 至 31.7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0,500 至 12,500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491.35
1、20 万吨项目二期产能释放,产量与销量均有所上升。2、工业丝生产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稳定,消耗较上年减少,优等品率上升。3、随着自用切片的增加,对外
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销售切片减少,减少损失。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