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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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颜昌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万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亚丽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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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896,656,331.51 495,561,945.68 80.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6,065,370.06 412,933,482.28 97.6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1,063,987.56 31.87% 528,607,790.76 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458,686.14 94.67% 118,211,887.78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537,205.17 102.85% 117,447,244.07 0.0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12,298,564.43 10.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9 55.50% 1.69 -14.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9 55.50% 1.69 -14.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7% 2.76% 17.50% -45.9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046.99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78,684.8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6,151.0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4,937.13
合计 764,643.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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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32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颜昌绪 境内自然人 37.76% 28,317,000 28,317,000
颜亚奇 境内自然人 9.44% 7,080,000 7,080,000
颜昌成 境内自然人 3.28% 2,460,000 2,460,000
颜昌立 境内自然人 3.28% 2,460,000 2,460,000
颜秋实 境内自然人 3.28% 2,460,000 2,460,000
李陪伟 境内自然人 1.62% 1,215,000 1,215,000
李汝 境内自然人 1.62% 1,215,000 1,215,000
颜丽 境内自然人 1.60% 1,200,000 1,200,000
颜玲 境内自然人 1.60% 1,200,000 1,200,000
颜亚丽 境内自然人 1.60% 1,200,000 1,2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2,500 人民币普通股 242,500
易金山 19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900
深圳市江豚投资有限公司-江豚证券一期 156,649 人民币普通股 156,64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
146,352 人民币普通股 146,352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20,499 人民币普通股 120,49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源 18 号证
106,059 人民币普通股 106,059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
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吴培武 82,400 人民币普通股 82,400
肖勇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
孟园园 75,600 人民币普通股 75,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第一大股东颜昌绪与第二大股东颜亚奇为父子关系,颜昌成、颜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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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秋实与颜昌绪是兄弟关系,李培伟、李汝为颜昌绪妹妹的子女,颜丽
为颜秋实的子女,颜玲、颜亚丽为颜昌成的子女。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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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目前,公司尚未购买。
(二)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至两个,即增加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同时国光股份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446
万元向该子公司增资。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不发生改变。
目前已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使用闲置自由资金人民币 1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2015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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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07 号
公司对“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
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国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股份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 4446 万元向该子 2015 年 08 月 27 日
2015-027 号
公司增资。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
入额、建设内容不发生改变。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
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四川国光农化 2012 年 01
之“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7 日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川国光农化 2012 年 01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7 日
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3)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
2015 年 3 月
四川国光农化 及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2014 年 03
20 日至 2018 严格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示”之“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 月 24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 年 3 月 19 日
稳定措施。”
再融资时所作承
(4)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详见
诺 四川国光农化 2014 年 03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
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2012 年 01
颜昌绪、颜亚奇 之“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27 日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2)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限制、破发延
2015 年 3 月
长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 2015 年 03
颜昌绪、颜亚奇 20 日至 2018 严格履行
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 月 20 日
年 3 月 19 日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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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详见招股说明
2012 年 01
颜昌绪、颜亚奇 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27 日
“一、同业竞争。”
(4)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2 年 01
颜昌绪、颜亚奇 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27 日
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
(5)关于租赁房屋的承诺,详见招股说
2012 年 03
颜昌绪、颜亚奇 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主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13 日
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6)关于国光有限设立前历史沿革变动
情况的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2012 年 01
颜昌绪、颜亚奇 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27 日
况”之“(三)1、(6)控股股东出具承
诺。”
(7)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
股意向及减持意向,详见招股说明书“重 2014 年 03
颜昌绪、颜亚奇 见承诺内容 严格履行
大事项提示”之“五、公开发行前持股 月 24 日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8)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稳定措施
2015 年 3 月
及承诺,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 2014 年 03
颜昌绪、颜亚奇 20 日至 2018 严格履行
示”之“二、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的股价 月 24 日
年 3 月 19 日
稳定措施。”
(9)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详见
2014 年 03
颜昌绪、颜亚奇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月 24 日
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0)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即在 2016
2015 年 7 月 增持期限
年 1 月 12 日前),拟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2015 年 07
颜亚奇 13 日至 2016 尚未到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 月 13 日
年 1 月 12 日 期。
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承诺在本次增持期
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他对公司中小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步 不适用。
计划(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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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25.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2,358.68 至 15,448.35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2,358.68
根据简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上市奖励资金的通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简财企〔2015〕29 号),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上市奖
励资金 1830.77 万元。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昌绪
201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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