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上
午:9:00—11:00;下午:2:00—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 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阮吕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出席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宏昌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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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告
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9:00—11:00;下午:2:
00—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
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股东单
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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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一号之二 公司邮编:510530
收件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联系电话:020-82266156-4211/4212
公司联系传真:020-8226664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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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阮吕艳
201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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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阮吕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3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和禁售期
1.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0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7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0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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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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