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15—074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告
因交易对方不接受调整方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10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三
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监管
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1815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监
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5 年 10 月 26 日,你公司发布午间公告称,因交易对方不
接受调整方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经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市场舆论和投资者对此十分关注。
就此,经核实,2015 年 10 月 9 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
到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通知,要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
案中的交易价格等事项与交易对方进行磋商修订。10 月 16 日,你公
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代表就上述事项进行探讨并拟定
调整方案,同时又称拟调整的方案尚需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10 月 21 日,你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动波动公告仍
称,拟调整方案尚需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最终于 10 月 26 日公告终止重组。
根据公司前述公告披露内容,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已经董事会审议,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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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6 日披露的调整方案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请公司核实未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即对外披露该方案并复牌的原因。
二、公司 10 月 16 日以及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公告均提示方案调整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未说明不确定性的具体原因,也未说明该不确
定性是否可能导致本次重组终止。请公司及控股股东核实本次重组调
整方案的协商过程、导致方案不确定的具体原因以及导致重组终止的
实质障碍。
三、请重组交易对方王雪根、施亚辉、汪立国说明不接受重组调
整方案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其不接受调整方案的意见于 10 月 16 日、
10 月 21 日及 10 月 26 日等公司公告时点是否发生变化。如发生变化,
请说明意见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四、请公司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说明其在本次重组调整方案中所开
展的工作,就前述对公司及相关方的三项要求予以核实并发表专项意
见。
五、公司股票 10 月 19 日复牌后,股票交易出现异动。请公司核
实并提供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以及中介机构等与本次方案调整
相关的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本所启动内幕交易核查。”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述要求核实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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