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水务: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10-28 16: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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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请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 2006 年以来一直担任公司的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和公司 IPO 期间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

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比较熟悉。

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推进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我们同

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张志浩 林仁聪 任丽华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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