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6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创意”或“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并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4,536.6441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 24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3、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
响;
5、公司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613.80 万元,假设公司
2015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4 年持平,仍为 20,613.80
万元(公司对 2015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5 年的盈利预测,存
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 年度/2015 年末
项目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股) 412,734,085 558,100,526
本期现金分红(元) 41,273,408.50
现金分红完成月份 2015年7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 2,400,00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15年11月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83,753,381.08
当期净利润 206,137,983.56
基本每股收益 0.50 0.49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50 0.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06 5.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8% 21.26%
基于上述测算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当年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将有所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新增营
运资金需求,与日益扩张的业务规模相匹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若
本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则短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从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特此提醒
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
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
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强化主业发展、提高股东回报
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资金的可行性进行了
充分论证,流动资金补充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
盈利能力逐步提高;同时,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公司未来
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较低成本的资金,进而使得公司更好地面对激烈的市场竞
争,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主业发展,坚持
“以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模式”,不断加大对设计能力和品牌塑造等
重要领域的投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的
发展,符合股东利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
途和金额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和
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公司
制定了《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
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
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