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5-05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宁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董事会涉及关联交易的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条件,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数量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限售期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上市地点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预案全文将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报告全文将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将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
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经与认购对象协商,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中北京弘高慧
目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51,483,949 股(含本数),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4,227,740 股(含本数),朱登营拟认购股份数
量不超过 24,227,740 股(含本数),深圳前海宝盛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
股份数量不超过 18,170,805(含本数),三亚新沃豪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2,113,870 股(含本数),北京普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
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9,085,402 股(含本数),宁波厚扬方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拟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6,935 股(含本数)。公司就认购安排与认购对
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全文将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授权为: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二)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三)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并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
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四)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
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
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除权除
息事项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
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并根据本次非公
开发行具体方案的调整内容与发行对象签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协议进行修
订、补充的补充协议;
(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
划(2016-2018 年)〉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专项研究论证,制订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6-2018 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规划(2016-2018 年)》。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将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将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上海证券报》。
12、审议通过《关于向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公司现阶段处于高速增长期,对于现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营需要
特向公司大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借款
期限为一年,借款利息为年利息 8.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宁、甄建涛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就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议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定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