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4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
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
长李庆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 12 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包括:
一、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和季报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批准、确认公司以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奉节
发电厂 2×60 万千瓦机组项目 6.61 亿元,十里泉电厂 1×60 万千瓦机组项目人民
币 2.15 亿元,合计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
8.76 亿元。
独立董事同意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确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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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注的部分和第六条第一款中部分法律法规颁
布时间及第一条第三款发起人名称等内容的修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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