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28 16:51: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15-04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

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中国华电大

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

长李庆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 12 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包括:

一、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和季报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批准、确认公司以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奉节

发电厂 2×60 万千瓦机组项目 6.61 亿元,十里泉电厂 1×60 万千瓦机组项目人民

币 2.15 亿元,合计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

8.76 亿元。

独立董事同意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确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注的部分和第六条第一款中部分法律法规颁

布时间及第一条第三款发起人名称等内容的修订,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电国际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