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顺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5-10-28 16:50: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5,326,123.38 1,108,723,066.35 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00,300,578.90 812,993,043.10 10.7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0,387,136.70 20.13% 378,828,592.08 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887,645.73 47.35% 79,766,467.99 3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6,519,585.24 52.49% 77,783,135.44 36.31%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87,138,929.37 80.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97 47.32% 0.1327 36.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97 47.32% 0.1327 36.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1% 1.30% 9.39% 1.6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924.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200,873.3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7,534.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9,999.86

合计 1,983,332.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1,041,62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唐健 境内自然人 39.24% 235,872,000 176,904,000

刘翠英 境内自然人 24.52% 147,376,986 119,532,740 质押 98,6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其他 0.84% 5,056,056

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移动

其他 0.65% 3,923,300

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其他 0.64% 3,827,782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

其他 0.42% 2,505,581

券投资基金

黄龙生 境内自然人 0.30% 1,822,650 1,822,65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1,762,363

易担保证券账户

何军 境内自然人 0.29% 1,760,000 1,443,000

杨彦辉 境内自然人 0.26% 1,554,118 1,345,58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唐健 58,968,000

刘翠英 27,844,2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056,0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923,3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3,827,782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5,58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762,363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1,3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1,269,178

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股东唐健、刘翠英为实际控制人,唐健与

刘翠英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52%,主要系本年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03%,主要系本年营业收入增加、产品毛利率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53%,主要系合并子公司高登科技的影响。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58.59%,主要系购买龙华新区观澜宗地A907-0159土地费、

收购深圳高登科技、投资上海雅丰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0.44%,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分配股利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

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

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

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承诺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

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 2010 年 01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唐健、刘翠英 无期限 积极履行

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 月 04 日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

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

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

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3、如

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

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00% 至 50.00%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1,956 至 14,945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963

公司今年推出的新技术产品及新业务模式为公司产品带来了强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劲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进而带动净利润的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健

2015 年 10 月 28 日

7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捷顺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