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0508 A 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2015—022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 1.4 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三年
●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
行
●股东委贷情况:山西鑫磊电石集团有限公司按其对玉泉煤
业公司的出资比例(30%)同比例提供委托贷款 0.6 亿元。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泉煤业公
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山西鑫磊电
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集团公司”)持有 3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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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煤业公司负责所属山西玉泉煤矿项目开发建设。该项目概算
总投资 52250.73 万元,项目资本金 19000 万元,项目资金缺口
33250.73 万元。
为保障玉泉煤业公司玉泉煤矿改扩建项目顺利进行,拟由公
司为玉泉煤业公司提供 1.4 亿元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参照同
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三年,具
体资金安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施。
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的议案》,同意为玉泉煤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玉泉煤业公司,注册地:阳泉盂县,注册资本 19000 万元,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 962215467.58 1019478898.63
净资产 633897758.00 683931378.47
2014年1-12月 2015年1-9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102242.00 -426379.53
经审计 未经审计
三、另一股东方基本情况
鑫磊集团公司将按其对玉泉煤业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委托
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0.6 亿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二股东同比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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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鑫磊集团公司成立时间:2009 年 3 月 23 日;公司类型:一
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山西省盂县西烟镇;法定代表人:
李爱拴;注册资本:3000 万元;股权结构:李爱拴 100%股权;
经营范围:石灰岩露天开采;电石生产;钢材、木材、建筑材料
销售。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玉泉煤业公司所属玉泉煤矿改扩建
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
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的委托贷款 6.815 亿元,为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
提供的委托贷款 4.45 亿元,无逾期金额。
201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委托贷款,公司所提供的
委托贷款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
行,贷款期限为 3 年,具体资金安排根据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
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106 煤矿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6.815 亿元,无逾期金额。
2014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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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煤能源新疆鸿新煤业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 5 亿元的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时限为三年,公司所提供的
委托贷款年利率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执
行,具体资金安排根据苇子沟煤矿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 4.45 亿元,无逾期金额。
除上述委托贷款外,公司再无其他委托贷款。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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