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宝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5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陕
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陆环保”或“乙方”)于近日与山西省文水县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山西省文水县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投资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5785.58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第三方权威机构审计审核为准,甲方认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多的资金,合同中尽管明确了项目回报的资金来源,但
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移交工程或者设计施工质量未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存
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后期项目运行、维护及管理等风险。
二、合同主体介绍
1、甲方: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政府
地址:吕梁市文水县西大街
2、乙方: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俐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 SOHO 同盟 10205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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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环保工程,给水及污水处理;高科技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环保设备、空
调设备、化工产品(国家专控及危险品除外)、石化产品(石油、成品油除外)、电子产品、
计算机、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建材、日杂百货的销售。
3、与公司的业务及关联情况
甲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本公司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
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较强的履约能力。华陆
环保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较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履约主体
甲方:山西省文水县人民政府
乙方: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文水县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PPP 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内容
甲方授予乙方污水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同意由乙方主导成立的项目公司(文水县
宝德华陆水务有限公司)承受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项目公司将以 PPP 方式建设、运
营和移交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可研中配套的污水管网,并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提供污
水处理服务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4、投资金额
本项目全部建成、投入运营所需的费用总和暂定为人民币 5785.58 万元(最终投资额以
第三方权威机构审计审核为准, 甲方认可)。
5、设计水量
本项目设计水量为 8000 吨/天。
6、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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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正式运营日开始计算 25 年(含项目建设期)。
8、项目投资回报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实际投资额以第三方最终审计核定的为准,甲方 5 年内完成本息支付(计息建设
期按 12 个月计算),验收完成后每年支付本息的 20%,根据审计结果足额支付。
运营期内所发生的运营费用每月按实际发生额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一运营月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月正常运营日污水处理服务费+该
月非正常运营日污水处理服务费
甲方应从运营日起每月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9、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以甲方、乙方或项目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签署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6
日。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已对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签订的首个 PPP 项目,本合同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有助于公司后续 PPP 业务的拓展。
2、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其签订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山西省文水县胡兰镇工业聚集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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