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5-069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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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胜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魏万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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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2,606,061.81 1,125,015,810.72 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98,718,612.22 699,852,130.20 28.42%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4,448,491.58 -6.72% 614,163,243.46 25.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765,730.29 -11.99% 197,688,387.03 2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63,237,849.21 -11.34% 198,224,643.65 26.6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10,594,976.46 -45.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14.29% 0.39 2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14.29% 0.39 25.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58% -5.73% 24.75% -4.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51,741.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5,485.15
合计 -536,256.6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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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24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6% 80,100,000 质押 73,426,000
赵满堂 境内自然人 13.86% 70,000,000 70,000,000 质押 66,800,000
卢宝成 境内自然人 8.17% 41,233,482
王伟 境内自然人 4.42% 22,306,229 22,306,229
王小荣 境内自然人 4.28% 21,6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3% 21,341,208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1% 13,700,000 13,700,000 冻结 13,700,000
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8% 13,526,500 13,526,500 冻结 13,526,50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1% 11,181,900
王彦峰 境内自然人 1.76% 8,872,87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100,000
卢宝成 41,233,482 人民币普通股 41,233,482
王小荣 2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00,000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 21,341,208 人民币普通股 21,341,208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18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81,900
王彦峰 8,872,872 人民币普通股 8,872,87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443,547 人民币普通股 7,443,547
吉林省一可圣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泽 1 期基金 6,510,638 人民币普通股 6,510,638
吉林省一可圣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手 1 期基金 5,020,500 人民币普通股 5,020,500
吉林省一可圣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明 1 期基金 3,656,287 人民币普通股 3,656,287
公司自然人股东赵满堂系第一大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王伟与王彦峰系叔侄关系;与其他非流通股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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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吉林省一可圣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圣泽 1 期基金通过信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45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 6,510,593 股,
有)
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6,510,638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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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5.06%,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00%,系未收到销售货款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34.86%,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减少32.83%,系销售产品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系报告期非流动资产转销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445.59%,系报告期预付未摊销房租所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92.23%,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00%,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00%,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10、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34.72%,系结转销售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48.56%,系计提未付职工薪酬所致。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3.26%,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所致。
13、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107.97%,系计提的专项储备未使用所致。
14、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加32.70%,系经营增加净利润所致。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40%,系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4627.58%,系应收款项账龄变动增加计提所致。
1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9.82%,系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3.09%,系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1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74%,系利润总额增加计提增加所致。
2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58%,系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2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2.98%,系支付应付职工的工资增加所致。
2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0.16%,系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所致。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7.72%,系未支付牧民草场补偿款所致。
2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收回光大金控投资所致。
2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收回委托理财款所致。
2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上年同期增长1404.95%,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2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2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致。
2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本期从商业银行借款所致。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本期归还商业银行借款所致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4.28%,系报告期支付少数股东分红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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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
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 截至目前,承诺
2006 年 06
股改承诺 盛达集团 内不超过 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2、通过深圳 长期有效 人严格履行承
月 12 日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公司股份总数 诺。
1%时,其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截至目前,不存
盛达集团、 保证做到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资产独立 2010 年 11
长期有效 在违背承诺的
赵满堂 完整、业务独立。 月 03 日
情形。
1、本人/本公司将避免和减少与本次重组之后的上市公司
在银矿、铅锌矿的采选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若发展或投
资新的银矿、铅锌矿的采选项目或业务,上市公司对此拥 截止目前,赤峰
有优先发展或者投资的权利;2、待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 金都矿业有限
司十地矿区取得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手续,满足注入条件 公司和三河华
时即启动相关程序,将承诺人持有的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 满足相关 冠资源技术有
盛达集团、 2010 年 11
司股权以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 资产注入 限公司均由上
赵满堂 月 03 日
待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大地银多金属矿权 条件时 市公司托管,承
取得采矿证等相关手续,满足注入条件时即启动相关程 诺人不存在违
资产重组时 序,将承诺人持有的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以公 背该承诺的情
所作承诺 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3、在上述 形。
从事银矿、铅、锌矿采选的资产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或出
售给非关联第三方之前,将采取由上市公司托管的方式。
1、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
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与盛达矿业及其子公司
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地位及
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截至目前,承诺
盛达集团、 权利;3、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 2010 年 11 人严格履行承
长期有效
赵满堂 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 月 03 日 诺,不存在违背
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该承诺的情形。
5、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
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
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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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细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
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该案经公司向
检察院提请抗
诉获支持,于
2015 年 3 月 12
199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 970 万元未 日由揭阳中院
能按期归还形成逾期借款,2004 年 6 月,建行揭西支行将 开庭再审;2015
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广东 年 6 月 19 日,
联兴投资有限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揭西县人民法 揭阳中院作出
2010 年 11
盛达集团 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 960 万元、利息 418.46 长期有效 判决,裁定撤销
月 03 日
万元及案件诉讼费。针对上述诉讼,盛达集团承诺:"自 揭西法院(2009)
2005 年 1 月 1 日起,上市公司若因上述诉讼事项新增需承 揭西法民初字
担的或有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及罚息等)均由本 第 74 号民事判
公司无条件代为承担。" 决,并由揭阳中
院立案受理。截
至目前,承诺人
不存在违背该
承诺的情况。
截至目前,承诺
王彦峰、王 承诺将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个人 2011 年 05
长期有效 人不存在违背
伟 所得税税款。 月 19 日
该承诺的情形。
若王彦峰、王伟不具备缴纳本次重组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税款能力,将为王彦峰、王伟取得用于缴纳此税款的贷款 截至目前,承诺
盛达集团、 2011 年 05
提供相应担保,以促使王彦峰、王伟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 长期有效 人不存在违背
赵满堂 月 19 日
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因本次重组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该承诺的情形。
税款。
截至目前,承诺
1、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以市 人因减持已变
红烨投资及 场公允价格与银都矿业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 为公司持股 5%
2010 年 11
其控股股东 何损害银都矿业及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不利用上市 长期有效 以下的股东,承
月 03 日
中色股份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在与银都矿业日常交 诺人不存在违
易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背该承诺的情
形。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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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无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07 月 0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06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0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银都矿业的生产经营情
2015 年 07 月 14 日 内蒙古银都矿业有 实地调研 机构 机构投资者 况、公司近期主要对外投资项目情
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21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23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7 月 28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05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12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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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08 月 14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1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20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28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8 月 31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08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11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14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17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22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2015 年 09 月 29 日 董秘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提供资料。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朱胜利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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