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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5CDA30112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神集团公司)于2010年3
月1日止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成都华神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成都华神集团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神集团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成都华神集团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
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0年3月1日止募集的
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 通过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本公司2009年11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0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备案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修订案)及本公司2010年2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
定,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0
元/股,实际股权激励对象认购795万股限制性股票。截止2010年3月1日,本公司通
过股权激励定向发行新股募集的货币资金为35,775,000.00元,根据《股票发行审核
标准备忘录1号》之第十三条“关于发行费用的列支范围问题”的有关规定对本次
定向发行新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后,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及公告登记费
等发行费用197,9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35,577,05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于2010年3月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成都分所出具XYZH/2009CDA6032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金到位时间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2010 年 2 月 23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8,59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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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310201001002952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2010 年 2 月 24 日 10,861,968.21 -
4310201001002952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2010 年 2 月 25 日 12,533,031.79 -
4310201001002952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2010 年 2 月 26 日 2,435,000.00 -
4310201001002952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2010 年 3 月 1 日 1,350,000.00 -
431020100100295291
合计 35,775,000.00 -
截至 2015年9月 30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57.7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57.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557.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10 年 1-7 月: 3,557.7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金额 资金额
的差额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 3,557.71 3,557.71 3,600.00 3,557.71 3,557.71 2010 年 7 月末
合计 3,600.00 3,557.71 3,557.71 3,600.00 3,557.71 3,557.71 2010 年 7 月末
3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根据审议通过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及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以 2010 年 2 月 10 日为授权日,向全
体股权激励对象共 48 人一次性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一股限制
性股票的价格为 4.50 元,应募集的资金为 3,600.00 万元。截止 2010 年 3 月 1 日,
实际由 47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本公司 795 万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定向发行新股募
集的资金为 3,577.50 元,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及公告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19.79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为 3,557.71 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募集资金为 3,577.50 万元,扣除相关中介机构费及公告登记费等发行
费用 19.7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 3,557.71 万元。截止 2010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资金 3,557.71 万元。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6、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计算募集资金 3,557.71
万元产生的效益。本次募集资金解决了公司部分流动资金需求,使公司经营资金
需求压力得到缓解。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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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相一致,不
存在差异。
六、其他
无。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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